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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9年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超两万笔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发布

3月3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如期发布了。《年度报告》披露,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收缴234.28亿元(含结息8.37亿元),提取178.61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4万笔78.49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233.53万平方米,实现增值收益10.04亿元,实现拟上缴财政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1亿元,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健康平稳,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

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持续扩大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法治化手段推动制度扩面,出台缴存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协调人社部门将缴纳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推进社会各群体全员缴存。开展百日扩面攻势,利用共享数据精准掌握欠缴单位信息,采取信函催办、上门催缴、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等有力措施,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年度报告》披露,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51696家,实缴职工172.31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10617家,新开户职工20.70万人,当年缴存额234.28亿元(含结息8.37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收缴总额1854.68亿元,缴存余额623.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46%和9.80%。

支持职工住房需求力度更强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拓宽提取渠道,全面放开个人提取,取消单位盖章和填表的申请环节,新增7家银行Ⅰ类借记卡提取渠道,允许主借款人一并为配偶办理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开通租赁住房提取业务自助办理渠道,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提取。《年度报告》披露,2019年,全市当年提取额178.61亿元,同比增长7.11%;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2.56%,同比增加2.63个百分点,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9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85%,租赁住房占1.74%。截至2019年底,提取总额1231.18亿元,同比增长16.97%。

支持刚需发挥显著作用

按照住建部年度报告关于低、中、高收入的指标口径(低收入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至3倍之间,高收入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算,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对象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职工,在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所占比重达93.84%。同时,大部分公积金贷款为职工首次申贷,占比达85.14%。就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面积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年度报告》披露,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55.70%,90-144(含)平方米占43.68%,144平方米以上占0.62%。其中,144平米以下占比达99.38%。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性低利率优势,按照现行利率计算,一笔60万元、30年期限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申请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在贷款期内可节约利息近21万元。《年度报告》披露,2019年全市向2.04万个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78.49亿元,贷款期内职工可累计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3.98亿元。

持续降低职工申贷成本

2019年,取消二次公积金申贷年限限制,免除二手房贷款评估报告,取消职工办理贷款业务提供的证明复印材料,进一步精简办事证明材料,降低职工申贷成本,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力度。

扩容合作银行范围, 新增了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光大银行三家委托银行;新增了北京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三家组合贷款合作银行,组合贷款合作银行由原先的12家扩增至15家。通过优化业务流程、考核办理时限等措施,有效缩短组合贷款办理周期,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当年,办理组合贷款的职工占比达到47.27%,比上年增加了28.33个百分点。

2019年,随着公积金贷款“减证增效”、组合贷款扩容提速、房企拒贷整治等工作的持续推进,贷款发放大幅增长,当年全市共发放公积金贷款2.04万笔、78.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45%、95.25%。

住房公积金收益水平稳步提升

2019年,结合各项政策要求和资金情况,进一步科学运作资金,合理制定资金存储使用计划,积极促进业务增长,优化定期存款结构,稳步提升资金收益,有效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9.09亿元,同比增长10.84%,资金运用率达75.40%。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不断增长,支付职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利息9.03亿元,同比增长10.07% 。综上原因,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水平稳步提升,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大幅增加,《年度报告》披露,2019年,实现增值收益10.04亿元,同比增长11.63%,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1亿元, 同比增长13.94%,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4.03亿元,为全市安居工程提供有力资金保障。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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