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有效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决策有效实施加强政府协商。将采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外人士意见等主要形式。
政府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效形式,是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对话协商。推进政府协商,对于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应把协商民主贯穿政府履行职能全过程,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各方面关切,更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汇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意见》主要内容是:重点围绕有效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决策有效实施加强政府协商。包括政府立法协商、行政决策协商、重点事项协商、政府预算协商。
为此,将采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外人士意见;特殊利益群体沟通;日常工作协商等主要形式。
(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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