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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买新房 办理收房手续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购房成为千家万户最大的一项投资,而房屋质量好坏直接关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您最关心的关于房子的事加以总结,引导住户依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和利益,切实让群众住上“安心房”、“放心房”。

一、在和开发商办理收房手续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最好携带尺子、小锤子、手电、测电笔等工具,仔细查验以下10个部位:

1.墙身、地面及梁、柱构件有无裂缝;

2.地面、精装修瓷砖、地面砖有无空鼓;

3.构件和房间净空尺寸是否偏差较大;

4.墙体、地面是否平整 ;

5. 卫生间、厨房、顶层屋面、外墙外窗有无渗漏痕迹;

6.门窗开启、闭合是否顺畅;

7. 洗菜盆、卫生器具排水是否通畅;

8. 卫生间地漏附近是否存水;

9. 电源插座是否带电;

10. 抽气道、烟道及吸排油烟道在做点火试验检查时是否排气畅通。

查验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好后再交房。因此,交房时,住户处于主动地位,应仔细、及时检查是否有质量问题,更有效地保障自身权益。

二、新房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住户该找谁解决? 

按照现行国家规定,住宅工程的开发建设单位(俗称开发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在保修期内,自家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建议住户根据以下途径解决:

1.首先对发现的问题自查自检,找出原因并判断是因自己使用不当或装修改造造成,还是房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2.如果确实属于房子本身质量问题,住户可以联系物业单位登记保修,协商约定维修时间和维修内容。

3.物业处理不积极或推诿扯皮时,住户可依据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保修的约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提出保修要求。

超出质量保修期后,应由住户自行处理。

三、如果开发商不给及时维修解决该怎么办?

如果开发商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不正确履行保修义务,可以通过如下4种途径解决:

1.根据房屋销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提出书面正式保修要求;

2.开发商不履行保修责任,可向开发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投诉;

3.虽经主管部门协调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住户可提请仲裁部门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房屋的质量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 围护结构保温工程,为10年。

房屋保修期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房屋已过保修期限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解决?

1.针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问题,我市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解决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2.对于非公共部位,则由住户或产权人自行维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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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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