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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去年审执结案件近19万件 发布20件典型案例

核心提示: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87件,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83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06件,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晚报讯 1月16日,青岛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2018年审判执行工作。 2018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案件198215件,审执结189208件,同比分别上升17.9%和13.8%,其中中院受理22544件,审执结21993件,同比分别上升7.1%和5.0%,收结案数量均居全省前列。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1件,判处罪犯94人。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87件,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83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06件,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55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与东营、烟台等五市建立半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审结228件跨区域技术类案件,逐步打造跨国公司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件,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556件,支持行政相对人诉求142件。支持依法行政,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12次,协助举办各类执法培训17次。两级法院加强执行工作,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完善综合治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开展“执行利剑”等集中执行活动430余次,拘留拘传1260人,移送拒执犯罪53件,全市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2.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52.6亿元。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发挥多元化解服务中心作用,调解案件2.2万件,诉前化解纠纷8406件。

发布会上,青岛中院还发布了20件审判执行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青岛中院从全市法院2018年审理的近19万件案件中精心挑选的、具有重大影响或典型性的案件。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通讯员朱本腾 吕佼)

典型案例

“旧”手机冒充全新机商家被判三倍赔偿

2018年4月12日,原告江某在被

告青岛西海岸新区某通讯器材店订购i-phone7plus红色手机一台。次日下午,被告向原告交付手机时,原告提出异议,认为该机非全新手机。后江某委托有关部门对手机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购买日期为2017年7月3日顾客描述设备购买时间不正确;经序列号验证查询,设备之前有更换部件维修记录,手机保修期到2018年7月2日。于是,原告诉至法

院,要求被告退货,并给予三倍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

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

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本案中,根据检测报告,涉案手机非全新手机,被告明知所出售的手机非全新机,但在原告购买时仍然称是全新手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原告购买涉案手机,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给予原告三倍赔偿。

法院表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案件审理的关键是经营者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法院经审理认定,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判令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既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对经营者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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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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