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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集中发布2017年消费维权"成绩单" 看看都做了啥

核心提示: 3月15日,青岛市消保委联合青岛市工商局等委员单位共同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开放日活动,宣传“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集中发布2017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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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3月15日,青岛市消保委联合青岛市工商局等委员单位共同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开放日活动,宣传“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集中发布2017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市消保委向社会公开发布了《青岛市消保委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报告》,市工商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市消保委委员单位及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分别发布了2017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企业等社会各界代表在会上发言,为助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建言献策。我市8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在会后参观了市工商局文化陈列室、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中心。 (记者 王伟)

青岛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

全市各级执法部门检查经营主体74.9万户次

2017年,青岛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会同市公安、交通、商务、旅游、文化执法等“吃、住、行、游、娱、购”等消费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区市,坚持条块结合,强化齐抓共管,依托“违法行为及早发现、消费纠纷应急调处、举报投诉快速反应、综合执法查处到位、典型案例跟踪曝光和工作失责过错追究”等六项工作机制,紧盯购物、交通、餐饮、住宿等消费纠纷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

一年来,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共检查经营主体74.9万户次,整改问题8.9万个次,查处案件1.4万起,罚没款2025.8万元。在春节、“五一”、暑假、“十一”等旅游消费旺季和特殊时段内,未发生引起重大负面影响的消费纠纷和网络舆情。在市政府决策落实第三方评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2014-2016年七项治理总体效果第三方评估中,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得分位列七项之首。

青岛市工商局:

畅通投诉渠道 群众诉求及时圆满解决

2017年,青岛市工商局健全完善12345热线、市长信箱(工商信箱)、全国12315互联网受理平台等消费者投诉举报统一受理、分流、督办和反馈机制,坚持“不说不能办,只说怎么办”,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消费投诉办理工作,提高群众诉求解决的满意率。

2017年全系统共受理各类群众诉求11.5万件,群众诉求回访满意率达97.79%,市工商局位列全市热线考核同组第一。紧跟网络时代发展步伐,建成启用“大数据鹰眼监测系统”,24小时不间断对全国385个重点大型网站、论坛、微博等进行全面搜索,针对“网络传销、虚假广告、消费欺诈、商标侵权”等网上反映的热点问题实施精准监测,针对群众投诉热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案源线索,及时启动专项调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实行靶向打击,获评“全国大数据优秀应用案例”。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整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26起,罚没款419万元。

青岛市消保委系统:

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0.8万元

解决好消费者的纠纷,帮助消费者排忧解难是消保委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7年度,全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2523件,投诉15736件,处结率9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0.8万元。

青岛市消保委通过发放建议函推动维权关口前移,针对“一日游”广告虚假宣传、擅自拖延更改行程、IC卡不公平格式条款、啤酒器具容积不足等问题,多次向相关企业发送建议函,督导企业进行自查和整改;先后针对16家问题游泳场所以及ofo、酷骑、摩拜等共享单车企业、直通车企业、天地和装饰公司开展约谈,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参与消费市场回扣行为集中整治约谈,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另外,青岛市消保委针对搬家、共享单车、装修、网购大闸蟹及旅游出行等消费热点,发布了多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

全面进行餐饮具监督抽检

2017年,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执法,对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监督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岛城消费者权益。

全年共抽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83家,监督覆盖率100%;抽检消毒产品11份,抽检产品合格率100%;针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7起,处罚金额1.3万元。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组织开展了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对各单位逐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实现了全覆盖。 2017年,卫计委组织对各区(市)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全面进行餐饮具监督抽检,抽检消毒后餐具、饮具样品260件,其中合格235件,总体合格率为90.38%。

青岛市物价局:

打造“12358价格监管”平台

2017年,青岛市物价局持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努力营造良序的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1-12月,全市累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6起,实施经济制裁267万元;受理价格举报咨询11501件,综合办结率97%。

市物价局打造 “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变物价部门价格维权“独角戏”为执法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价格维权“大合唱”。推进监管工作精准化。健全举报简报、月报、专题报告等多形式报告机制。受理涉旅方面价格举报投诉咨询2017件,办结率100%。推进监管工作智能化。发挥12358平台作用,及时查处2家企业借“油价调整”涨价案件,曝光5起典型案例。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化解价格矛盾纠纷。仅用3天就解决了烟台李先生投诉某医院药品无法使用的问题,责退全部价款1040元。

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春季行动”、“暑期整顿”、“秋冬会战”

2017年,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受理工作新机制,旅游投诉全面实现了区(市)属地化受理。全年受理游客投诉及咨询共1098件,投诉处结率100%,游客满意率10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受理工作新机制,“12345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和“12301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共同受理游客投诉、全部实行线上转办及受理、上级部门实时督导的工作格局已经形成。通过对投诉热点、投诉焦点问题的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工作督导,跨区市投诉或者重大投诉,采取市、区两级管理部门联动机制,确保了旅游市场稳定发展,消费者维权渠道畅通。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旅游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的氛围更加浓厚。按照国家旅游局总体部署,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开展旅游市场明查暗访,对我市“一日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约谈31家重点旅行社,着力整治旅游包车、旅游合同、“不合理低价”等。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挥消费纠纷缓冲器、减压阀作用

2017年,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接处消费者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28953件次,同比增加25%。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9%,满意率较去年同期提高了0.7个百分点。

针对公众消费维权意识提高,投诉举报数量不断攀升的实际,坚持以消费者满意度为最高标准,以12331、12345热线为载体,积极构筑政府与消费者良性沟通平台,发挥消费纠纷缓冲器、减压阀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主动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全年现场接访群众诉求70余次;协办信息公开17件、行政复议6件;接处职业打假人投诉件 596余件,同比增加160.5%;发放举报奖励资金65.66万元。自2017年7月起已实施市、区(县)两级国家总局、省局投诉举报转办件网上快速传递、处理试运行工作,积极制定、建立、规范、配置本系统内用户网上流转“流程”。 2017年7月至12月,共接收省局平台交办总局、省局投诉举报件243件,均实行网上流转,运行情况良好。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全年组织“质检利剑”行动10项

2017年,全市质监执法维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 “一三三五”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全年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10项,办结案件405起,涉案产品货值9892.82万元,罚没款1181.75万元。召开全市专项整治工作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省局主要领导在全省工作会议上对青岛市局执法维权工作重点提出表扬。组织平度局查处王培海制销售假冒洗衣粉案入选总局“质检利剑十大典型案例”。 “双打”工作考核连续3年在全市排名第一,多次在省、市工作会作典型发言。以“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走在前列”为奋斗目标,部署开展“寻标对标”工作,全年多项主要指标位居全省第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青岛质量监督12365指挥中心全年处理各类信息7956件次,全部业务及时反馈率100%,处结率超过97%。

青岛检验检疫局:

开展两次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质量抽查

近年来,青岛检验检疫局积极开展进出口领域维权执法活动,加强涉及健康、安全、环保及反欺诈相关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7年,青岛局共截获禁止携带入境物581批次,禁止邮寄入境物551批次;退运、销毁水产品、饮料、花生、方便面、橄榄油、调味料等不合格进口食品17批次、237吨,货值59.93万美元;进口消费品目录外监督抽查41批,检出不合格18批,不合格率为43.9%;召回不合格进口避孕套172800只,对20261辆存在缺陷的进口汽车进行召回监管;开展两次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质量抽查,在淘宝网、京东商城共抽查进口儿童玩具17批,中文标识全部不合格。 王伟 贺长泽

青岛工商喊你报送年报了

青岛市工商局提醒市民:凡2017年12月31日之前在青岛市各级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需在今年6月30日前申报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市民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 sd.gsxt.gov.cn),或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qdaic.gov.cn)进入“企业公示平台(年报入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页面上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年报填报。对于个体工商户,除了上述报送方式,还可以关注“青岛工商”微信公众号,通过“办事服务”—“个体工商户年报”栏目,用手机报送年报。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所或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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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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