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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昨超载50%以上被查 司机将被追究刑责

核心提示: 昨天一早,大客车司机卜某趁着“五一”长假想多拉几个人,没想到刚开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就被同三高速交警查获。经检查,卜某驾驶的车辆超员50%以上,民警将乘客转运后暂扣车辆,随后对卜某采取了处罚。

晚报讯 昨天一早,大客车司机卜某趁着“五一”长假想多拉几个人,没想到刚开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就被同三高速交警查获。经检查,卜某驾驶的车辆超员50%以上,民警将乘客转运后暂扣车辆,随后对卜某采取了处罚。

昨晨7时30分许,同三高速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黄岛西收费站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青岛牌照、发往泗水的大客车存在超员嫌疑。“我们透过前挡风玻璃看见,大巴过道好像有人影在闪动。 ”民警立刻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却发现驾驶员显得非常紧张。民警上车查验后发现,除座位上坐满乘客外,走廊中间也塞满了人,经仔细清点,此车共搭载乘客61人,车辆规定核载37人,超员50%以上。

交警部门查明,这辆大客车属于青岛一家道路运输企业,39岁的司机卜某长期从事客货道路运输。卜某交代,他考虑到“五一”期间人员出行多,便心存侥幸想趁机多拉几个乘客,没想到还没驶入高速公路就被交警查扣。民警立刻将违法车辆带离高速,并安排车辆转运乘客,同时依法对驾驶员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证,等待驾驶员的将是罚款2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按照去年11月实施的新 《刑法》修正案,卜某除了被行政处罚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刑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同三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已对卜某采取相关措施,正在和司法部门沟通,依法追究卜某的刑事责任。卜某将成为新《刑法》修正案“客运超员入刑”以来被青岛交警查获,因为公路旅客运输车辆超员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李国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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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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