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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小伙为朋友送行放烟花庆祝 民警查监控找他领罚单

1月1日当晚,市南公安分局珠海路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台南路一酒店附近有人违法燃放烟花。公安机关调取多处视频监控找到违法行为人刘某(22岁,本市人),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据刘某交代,1月1日当晚,他摆下宴席,为自己即将远赴重洋,出国求学的朋友举杯送行。当众人酒足饭饱,即将散去之时,刘某感到离别的情怀难以抑制,从自己汽车后备厢中拿出了一大盒烟花,在停车场的空地上点燃。

珠海路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后立刻赶往现场,烟花已经燃放完毕,刘某也早已驾车离去。巡逻民警对残留的物证进行提取,并且调取查看视频监控,随后通过天网工程查找比对,最终确定当晚违法燃放烟花的是刘某,将他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刘某承认了燃放烟花的事实。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对刘某处以500元罚款。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自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开始正式执行。为了确保严格落实,青岛市公安局发动全局警力和社会力量,开展高强度、高密度的禁放宣传攻势。每条街道、每个社区,每天都出动专门警力进行巡逻防控,每到节假日,全员上岗加强街面巡防力量,对违规贩卖烟花爆竹的坚决处理,对有意进行燃放的进行及时劝阻,对违规燃放的进行严格处罚。当天,全市共出动政府机关、街道、社区以及社会力量22060人,出动公安民警及辅警9196人,在全市56个街道,1614个社区,3090个防控网格,31171个楼院、单位,1307条道路、39328间商铺,97个集贸(农贸)市场严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4起,处罚4人,收缴烟花爆竹10多件。

公安机关提醒,春节将至,请大家自觉遵守《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全市公安机关也将一直保持严打态势,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坚决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查到底,绝不松懈,用实际行动,保卫青岛干净纯洁的蓝天。市民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奖励。(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左晟 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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