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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示范区建设再迎重大节点!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啦!

核心提示: 今天,记者从中国政府网了解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已获国务院正式批复。

上合示范区建设再迎重大节点。继去年6月,习近平主席主持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宣布中国政府支持在青岛建设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及今年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后,今天,记者从中国政府网了解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已获国务院正式批复。

这份国务院给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商务部的批复中指出,原则同意《总体方案》。 批复指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拓展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商旅文化交流等领域合作,更好发挥青岛在“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和海上合作中的作用,加强我国同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互联互通,着力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批复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总体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发展。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注重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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