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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规今起实施!山东目前尚未出台具体细则

上个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今年4月15日后,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记者获悉,目前,山东仍未出台相关细则,但不少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已经开始“捕风捉影”随意解读新政。

山东目前未出台具体细则

根据《意见》要求,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须登记上牌,并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同时各地应按照新国标要求,严格把控登记上牌标准。

对此,记者电话咨询了山东省交警总队,“目前还没接到挂牌的具体细则,如果收到相关信息,(山东)省车管所会尽快公布。”

尽管具体细则还没出台,但不少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的销售人员却已经对新规做出了种种解读。

“国标车能挂牌,不是国标车的可以先办理临时牌”,“临时牌照可以用3年”,“国标车不用挂牌,非国标车才需要挂牌”,“非国标车也不用挂牌,摩托车才需要挂牌”……记者走访了多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对于能不能挂牌,几乎每个专卖店的员工给出的答复都不相同。

一家绿园专卖店的员工告诉记者,他们店里的四五款电动自行车都能挂牌,而且是“立马就能挂牌”,同时,他们还可以提供代办业务,“挂牌要去车管所,你现在买了,开过去立马就可以挂。这种(指店中不带脚蹬的踏板电动车)也能挂。找我们代挂也行,你把需要的材料留下就行。”

那么,事实是否如店员所说,前脚买了车,后脚就能在车管所挂上车牌呢?记者获悉,济南车管所目前还没接到要挂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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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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