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话题 > 正文

重磅!青岛出台“17条”意见,政商交往有了正负面清单

核心提示: 规范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行为,对于不廉洁用权、搞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问责或查处。

12月21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日前青岛印发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共17条,其中提到,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邀请企业家参加三民活动,并对政府部门工作进行评价,各级领导干部也要定期到企业走访。同时,也要规范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行为,对于不廉洁用权、搞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问责或查处。

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

领导干部定期走访企业

《意见》提出要完善政商联系沟通机制。一是要畅通政商沟通渠道,邀请企业家和商(协)会负责人代表参加党委、政府有关经济工作会议和“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企业走访调研,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建立“青岛市政商联系沟通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涉企政策,集中受理企业诉求。四是组建“青岛民营经济智库”,分析研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企业也可给政府部门打分

《意见》强调要提升涉企服务和保障水平。做实“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好”等便民服务,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机制,开展“企业评价政府部门工作”,增加企业对部门年度考评的话语权。推动涉企政策落地落实,建立涉企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制度。要依法依规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和负担。

政商交往有“正、负面清单”

《意见》指出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行为。提出把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章规矩所禁止的一切条款作为“负面清单”,不越法、不违纪、不谋私,不得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损害企业利益。同时,开列了“正面清单”,鼓励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大胆与企业及企业家接触交往。《意见》提出要树立政商交往中的容错纠错关爱理念,在实际工作中把握“三个区分开来”。

“零容忍”不廉洁用权等行为

《意见》还就倡导诚信守法守廉理念作出要求,一是加强党建在企业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二是要建立失廉惩戒机制,对于违法违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限制其有关经济活动。

此外,《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作为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整治为官不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摒弃片面强调“避嫌”思想,敢“亲”真“清”,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不拖、有求不推、有难不避。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服务企业“推拖绕”,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廉洁用权、搞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或查处。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姜玲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