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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

核心提示: 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水平相对薄弱,尚不能完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民政工作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

2018年,市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持续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基层基础,着力保障民生,有力推动了民政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年度业务目标完成、“一次办好”及市民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年度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1.圆满完成年度市办实事

一是新建20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处示范性社区助老食堂,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进一步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满足老年人多元化服务需求。

二是升级扩建青岛智慧养老平台,建成以互联网、物联网和电视系统为基础的养老综合服务互动平台,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三是创新困难居民医疗刚性支出救助形式,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加强困难居民医疗刚性支出救助工作意见,确定25个病种涉及的19种特效药、15种特殊器材、1种特殊食品需支出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刚性支出救助范围。

四是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机构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15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200元。

2.社区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圆满完成第十二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对104名新当选的村(居)委会主任进行培训。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出台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制定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补齐社区治理短板,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第三届和谐使者推荐选拔活动。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研究制定加强社工专业岗位开发设置与人才激励保障实施意见,举办社工人才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训班。开展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扩大了社会工作社会影响力。

3. 老龄事业蓬勃发展

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地方性立法调研工作, 完成“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组织开展“代际敬老”“爱心陪伴空巢老人”等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活动,举办全市老年文艺汇演、老年书法美术摄影大赛等老年文化活动,10万余名老年人受益。组织评选青岛“十大孝星”活动;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63个单位获省、市“敬老文明号”称号。

4. 社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确保峰会顺利召开。围绕全市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大局,养老产业定向招商引资达2300万元。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均达标,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出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见,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组织执法专项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100家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取缔58家非法社会组织,优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5.军民融合协调发展

进一步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涉核退役人员等4.3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圆满组织9月30日公祭烈士活动。

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接收退役士兵2407人,安置率达到100%。积极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参训率100%,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6064万元。

圆满完成省双拥模范城年度检查考评工作,省双拥考评组对我市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抓好互办实事,助推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今年的军地互办实事21项完成20项。扎实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现役军人免费乘车办法。

(二)全面推进“一次办好”工作

制定市民政局关于再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取消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备案、场地勘验等审批环节,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了审批效率。将613家民非机构管理权限下放到区(市),缩短了服务路径,提高了服务效果。梳理完成“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其中市级行政权力事项44项、公共服务事项36项,区(市)级行政权力事项65项、公共服务事项41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积极推进数据资源共享,目前市民政局在青岛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开放数据资源27项。

(三)市民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7年“三民活动”期间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195条,主要集中在困难群众帮扶、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工作等方面,办结率100%。

部分建议已转成政府决策并推动实施。一是采纳“多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建议,制定出台了加强困难居民医疗刚性支出救助工作意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意见。二是采纳“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议,出台了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三是吸纳加强社区治理方面等建议,年底前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存在主要问题

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水平相对薄弱,尚不能完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民政工作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低保申请,加快推进低保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加大临时救助政策落地力度,拓宽主动发现渠道,实现“应救尽救”目标。督导各区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改革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扶持政策,建立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开展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评估,为不少于10000名老年人开展评估服务。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和设施标准化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整合农村敬老院,建设20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为老年人提供有尊严的晚年生活。实施养老院消防安全保障工程,对用煤、用气、用电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防护,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安全保障。

(三)着力优化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厘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权责边界,指导区市制定出台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清单;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修订出台《青岛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抓好公益殡葬设施建设,推出海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样板;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制定殡葬管家式服务流程;全面推开困境未成年人社工关爱服务,设立社区困境未成年人社工服务站,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体系和网络;继续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继续梳理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程序。加快推进大数据共享。积极协调市电政办及有关部门,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力度,拓展核对数据源,提高社会救助等业务精准度。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对接,进一步完善优化办理系统,加快推网上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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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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