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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加大民生投入 保障民生福祉

核心提示: 2018年,青岛市财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的情况下,民生支出保持平稳上扬,今年1-10月份,全市民生支出978.3亿元,占全部支出的76%以上。

2018年,青岛市财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的情况下,民生支出保持平稳上扬,今年1-10月份,全市民生支出978.3亿元,占全部支出的76%以上。   

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一是支持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各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43.8亿元,新建中小学标准化食堂100所,普惠性幼儿园60所、中小学校30所;支持教育精准扶贫,安排资金帮助平度市、莱西市10个经济薄弱镇实现脱贫“摘帽”;支持山东大学、中科院大学等5所高校建设,让青岛的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上好大学。二是持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扩大学前教育普惠资源供给。累计拨付补助资金0.94亿元,对区(市)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等进行综合奖补,鼓励区(市)落实学前教育主体责任;对区(市)新启用普惠幼儿园按照3万元/班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引导区(市)增加学位供给;对区(市)幼儿园升等创优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进一步提高办园水平;对区(市)农村幼儿园标准化食堂建设每园补助2万元,改善农村办园条件。目前,我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5%,学前教育普及水平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前列。

支持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升。投入资金6.5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标后一档缴费居民达690元/年,二档及少年儿童、大学生为610元/年,有效降低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并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保障我市居民病有所医。在长期护理保险的基础上,创新架设独立的护理险险种,将生活照料纳入其中。统筹财政补贴资金1亿元,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险种数量。

助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至56元;支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全年支持新建急救站18处,切实提升我市院前急救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能力;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向签约居民免费提供慢性病基本药物,切实减轻居民就医负担;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公共卫生资源向基层下沉。

全力保障社会救助和福利事业发展。一是稳步提高弱势群体保障水平。完善多层次、分类别、精细化的医疗救助制度体系,推出我市困难居民刚性医疗支出救助办法,针对低保家庭患重特大疾病造成的刚性、长期、必须的自负医疗费用,筛选部分病种实施兜底救助。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救助体系,完善孤残儿童生活养育金和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制度,将机构供养的孤儿生活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社会散居孤儿生活养育标准提高到1200元。出台残疾人教育救助和奖励办法,调整我市救助困难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标准,切实维护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二是支持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整合全市养老服务组织和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搭建以互联网、物联网和电视系统为基础的养老综合服务互动平台,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社区大食堂社会化运营,全年支持建设社区大食堂示范项目20处,更好地满足社区老人用餐需求,切实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效能。

积极支持大众创业就业。实施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孵化载体奖补等扶持政策,为初创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公共创业服务。2018年发放创业类补贴资金3.54亿元、创业担保贷款5.12亿元,完成政策性扶持创业1.52万余人,创业带动就业 6.56万人。安排10.3亿元,实施技能人才支撑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扶持计划等就业补助政策,全年完成技能帮扶培训1万人,支持城镇新增就业70.1万人。

支持完善公共事业服务。统筹资金83.02亿元,支持新机场、地铁、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等城市重大功能设施建设。安排公交补贴18.2亿元、隧道通行费补贴4.8亿元,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安排8.67亿元,用于自来水、居民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城市公用事业运转。安排1.5亿元农村改厕资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5.8亿元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提升城市面貌。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安排资金0.25亿元支持文化消费试点活动,对消费者参与“三看一共享”(看电影、看书、看演出,参与文化艺术培训和体验)予以补助。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投入1.5亿元,完成6万户居民500万平方米的建筑节能改造。统筹1.1亿元,淘汰改造燃煤锅炉23台,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建立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将全市94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体断面纳入监测和考核范围。继续推行农业生态补偿政策,统筹资金1.5亿元,对因保护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水源地、生态湿地、生态公益林、粮食主产区给予补助,促进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共同发展。支持“绿满青岛”国土绿化行动,筹措资金,确保到2020年顺利完成我市造林任务。统筹资金1亿元,加强我市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加大森林抚育及病虫害防治,提高我市森林资源质量和林地生产力。

持续加大惠农富农力度。一是充分落实农业补贴政策。统筹资金4.3亿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统筹资金1.4亿元,对购置农业机具给予定额补贴,其中个人在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8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加快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统筹资金0.34亿元,用于发放农机深松作业和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切实增强土壤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投资4.5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9.7万亩,筑牢增产增收基础。二是推进农业持续绿色发展。统筹资金0.2亿元,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支持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统筹资金0.5亿元,支持小麦穗期病虫害“一喷三防”工作开展及农村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和区域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统筹资金0.73亿元,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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