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集中公示25名驾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驾驶人,并公布不礼让行为认定标准。
据介绍,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人行横道灯为绿灯时,车辆应让行人先行。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线上,如果车辆在移动而行人未动或是行人突然移动,则认定为行人违法;如果车辆和行人同时在移动,车辆先过而行人未过,则认定为车辆违法。对于不礼让斑马线的,依法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掉头时妨碍行人通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2016年6月,交警部门启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今年,交警部门将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加大路面警力投入,并定期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企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督促企业、单位和部门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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