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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分卖分行不通!青岛38处违法处理窗口启用高拍仪

利用他人丢失、被盗的驾驶证买分卖分,恶意套用他人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高拍仪使用后,这些做法得到有效遏制。

21日,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随着本周崂山交警大队辖区7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启用高拍仪,目前,全市已有9个交警大队38处窗口使用高拍仪处理交通违法。

“高拍仪启用后,驾驶人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高拍仪会分别拍下证件照片及本人现场照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6月,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率先启用高拍仪,如今,市南大队、市北大队、李沧大队、崂山大队、高新区大队、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青平高速公路大队、潍莱高速公路大队等9个交警大队均已使用高拍仪。“通过读取身份证信息和对比本人照片,可以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行为人,这个过程不仅保留了违法处理证据,规范了民警处理交通违法的执法流程,也避免了偷拿他人驾驶证处理违法等情况的发生。”

在市南交警大队隧道中队违法处理窗口,记者看到,使用高拍仪处理交通违法后,因需要录入违法行为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信息,事故处理时间较原先有所延长。

该中队副中队长纪尚松建议:“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完全可以登录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处理违法和缴款。驾驶证累计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网上处理。”

(记者 刘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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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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