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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 取消差别待遇

核心提示: 自2015年1月1日起,青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整合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项,参保人统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层保障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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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青岛市医保城乡统筹“三险合一”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我市原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险合一”整合工作全面完成,医保城乡统筹“三险合一”制度正式启动实施,全市800多万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实现了统一信息网络、统一经办服务。

自2015年1月1日起,青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整合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项,参保人统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层保障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为配合新办法落地实施,市人社局联合各级人社部门、卫计部门、民政部门、定点医疗机构,调整组织机构,整合业务流程,建设了全市统一的医保联网实时结算平台,实现了医疗保险服务人群全覆盖、功能全覆盖、网络全覆盖。医保城乡统筹“三险合一”信息系统一端连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端连着全市55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是《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的基础平台,是广大参保患者持卡就医结算的根本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将享受到各项医保政策带来的实际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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