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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利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

核心提示: 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有着良好基础,近年来通过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逐步构建起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保、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长期护理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多项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4月1日召开的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9年我市将重点做好医保惠民利民十件实事。

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责是统筹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有着良好基础,近年来通过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逐步构建起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保、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长期护理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多项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今年,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全面展开打击欺诈骗保等七大攻坚战,强力推进典型示范引领等三大支撑保障工程,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梁超)

医保惠民利民十件实事

把更多救命救急好药纳入医保报销

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治疗癌症、罕见病等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落实苯丙酮尿酸症患者使用药品、特殊治疗食品的保障政策。继续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和特供药店“双渠道”供药模式。

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基金和财政承受能力,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待遇水平。2019年度居民医保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大病保险大额支付比例提高到62%,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提高到65%。少年儿童、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统筹内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00元。少年儿童和大学生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居民门诊大病保障待遇,对超过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贴。

全力抓好医保精准扶贫工作

加快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4类人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保、医疗救助等制度全覆盖。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大额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实现贫困人口医疗费医疗机构减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保、医疗救助、扶贫特惠险等“一站式”结算。

创新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实行保障关口前移,开展预防和延缓失能失智保障工作。拓展长期护理保险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加强专业化照护队伍的培育发展,让失能失智人员享受到更高质量的长期照护服务。

加强慢性病门诊保障工作

在我市已将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基本药物纳入门诊报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门诊慢性病种省内联网结算。

提高儿童病、重度精神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将脑瘫、自闭症儿童必需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报销比例。对重度精神病患者,取消门诊起付线,进一步提高医保门诊和住院结算定额标准。

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行”

推动省内异地就医个人账户支付工作,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可以直接刷社会保障卡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结算。

扩大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范围

把我市符合条件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范围。推进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加快推广网络、APP等多种备案方式,简化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手续。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启动按疾病诊断组(DRGs)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在全市推行县域医共体居民医保按人头总额付费改革,加大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医保政策支持,助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提供高效便民的医保经办服务

高标准建设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行全城通办、全程网办、综合柜员等新型经办服务模式,实现医保对外服务事项100%“一次办好”,群众零跑腿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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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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