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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公布“体检报告”:市民评价倒逼改革

核心提示: 报告显示,在案件执行效率、判后答疑机制、信访窗口有效回应三个受访指标上,受访公众认识与法院自身评价存在一定差距。

新华社上海1月14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黄安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报告日前在上海发布,此份报告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开展完成。报告显示,在案件执行效率、判后答疑机制、信访窗口有效回应三个受访指标上,受访公众认识与法院自身评价存在一定差距。此外。不同社会群体的评价也存在较大差异,专业人员评价较高,而市民评价较低。

上海社科院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对市民、专业人员、律师、案件当事人四类社会群体进行民意调查,收集主观评价数据。同时,围绕《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内容,收集汇总上海市一中院2015年度相关工作材料,并进行实地走访及数据检验。

报告评估认为,上海市一中院2015年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总体得分为82.06分,达到良好程度。其中,得到认同最高的是司法便民、司法透明度、司法民主,占总分比例均在90%以上;司法公正、司法信任度、司法能力得到认同相对较低,占总分比例在80%以下。

与此同时,评估组发现,市民、专业人员、律师、案件当事人对上海市一中院2015年司法公信力的评价存在一定差异。在各项指标的评分中,专业人员评分最高,为85.01分;其次是律师,为82.79分;再次是案件当事人,为80.63分;最后是市民,为79.81分。 

此外,调查还显示,受访公众在案件执行效率、判后答疑机制、信访窗口对人民群众信访有效回应上与上海市一中院提供的工作资料存在反向差异,即上海市一中院认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但受访公众的主观感受和期待与法院工作存在一定差距。

比如,在案件执行效率上,上海市一中院工作数据显示自然执行天数为33.7天,符合相关规定,但受访公众对于案件平均执行天数的主观评分却比较低。在判后答疑机制方面,上海市一中院工作数据显示判后答疑比例为100%,但受访公众对于判后答疑机制的主观评分较低,市民仅为73.5分,当事人为69.8分。在信访窗口对人民群众信访有效回应上,上海市一中院工作数据显示回应比例为100%,但受访公众对于该项工作的主观评分较低,市民为73.3分,当事人为70.8分。  对此,上海市一中院副院长刘力表示,上海市一中院将把这份第三方评估报告作为重要的“体检报告”,针对不足问题形成倒逼机制,一项项研究、落实、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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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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