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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青岛实施阶梯水价 低保补贴提至136.8元/年

核心提示: 我市自9月1日起实施阶梯水价,市内三区持有低保的家庭继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现行54元/年提高到136.8元/年。

27日下午,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巡视员孙衍锋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时透露,我市自9月1日起实施阶梯水价,市内三区持有低保的家庭继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现行54元/年提高到136.8元/年。

孙衍锋透露,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建立我市市内三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并同步对居民用水价格进行调整。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时间自2015年09月01日起实施。以年度为核算周期。居民阶梯用水量基数按年核定、两个月抄表一次、逐月累进原则计算。2015年的阶梯用水量按实际4个月的用水量计算。

9月份抄水量仍按原水价收取,自10月份起抄见水量执行新价格,即非居民综合水价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5.2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00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25元。

根据规定,“一户多人口”用水的认定 以户籍为准,比如6个人为同一户籍,可办理多人口用水量申请。对市内三区尚未实施一户一表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实施后,对一年后由于居民用户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70元(其中自来水价格2.70元,污水处理费1.00元)。

另外,市民可以通过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网站、青岛水务集团网站进行自来水水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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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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