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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出炉 公开征求各界意见

核心提示: 据了解,《青岛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已在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和青岛机构编制网(http://bb.qingdao.gov.cn)发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示期自11月27日至12月11日,为期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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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记者从2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的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咨询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会议上获悉,《青岛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对外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示期自11月27日至12月11日。为更好地发挥外脑和参谋作用,切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我市成立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咨询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界、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的23名专家组成。

会上正式公布了《青岛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据了解,该目录是在前期组织实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的。今年6月份以来,全市55个市直部门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摸底清理。市政府审改办按照依法依规原则,坚持一事一项,不设子项,方便当事人办理审批,对部门报送的审批事项逐一“过筛子”,对每一事项都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方面认真核对,确保事项依据充分。对由国家、省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市汇总后上报省政府审改办,下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排对应进行清理;由我市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年内一律予以取消;由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能取消的尽量按程序予以取消。今后,未列入目录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据了解,《青岛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已在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和青岛机构编制网(http://bb.qingdao.gov.cn)发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示期自11月27日至12月11日,为期15天。

下一步,市政府审改办将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将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加快推进“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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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玉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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