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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山、黄岛、城阳禁放爆竹的建成区在哪?戳这里!

核心提示: 自今年1月1日起,按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下简称《禁放规定》),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自今年1月1日起,按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下简称《禁放规定》),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实施以来,受到了市民的普遍关注,大家纷纷表示,为了保护青岛的碧海蓝天,一定支持《禁放规定》。但不少市民朋友对其中的一些规定细节不是很明确。记者专门就大家关注的问题采访了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汤滔。(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冯晨原)

问:禁放是什么意思?

答:“按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在青岛全境禁止制作烟花爆竹。在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问:什么是建成区?

答:建成区,是一个城市规划的概念,在这个区域内具备城市所有功能。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全境属于建成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根据实际发展情况由各区人民政府划定建成区。目前三区政府已经划定了建成区范围。因为范围大,大家可以到网上进行查询。

问:禁放区之外是否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答:禁放区之外,即非禁放区,是允许燃放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的,没有时间限制。但以下地点是禁止燃放的: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希望广大市民在非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也要讲公德,不要在深夜和凌晨燃放,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在燃放时也要避开汽车、堆放物等,尽量到空旷、偏僻的地方燃放,防止引起火灾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问:公安机关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非法燃放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处以三百至五百元罚款。在此也希望广大市民对违规行为积极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按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问: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建成区划定如何确定?

答:崂山区建成区划定:金家岭街道全域及中韩街道全域(未进行旧村改造的区域除外)。上述范围外,崂山区其他区域封闭式居民小区以及楼层式结构居民楼院,参照执行。

城阳区建成区划定:以区政府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204国道与青新高速连线的建成区。

黄岛区建成区划定:海岸线(东方时尚),翠岛路(含东方时尚),山川路,映山红路,海西路(含牛心山以东区域,峡沟村、明月海洋科技园),灵山湾路,玉泉路,东岳西路,菊花山路,玉锦路,双凤山路,珠山北路,背儿山路,204国道(含郭家小庄村、姜家洼子村),石寨山路,凤凰山路(含王家河岩村、郑家河岩村),背儿山路(含安口村、薛家岭村、水城村),两河路,隆和水岸、凭海临风北侧在建路,凭海临风东侧在建路,东岳东路(含青岛电影博物馆),白果树河,胶州湾东路(含北高家庄村、林家庄村、蒋家店子村、开山口村、毛家山村、青岛小镇、朱戈庄村、高家台村),昆仑山南路(含富春江西路以南高家台村以东区域、八里庄村、台子沟村、杨家洼村、戴戈庄水库以东以北区域),小珠山以东、以北(含西山子村、大南庄村),疏港高速,团结路,云台山路,龙首山路,海岸线(洋河入海口),以上路沿线与东、南海岸线形成的封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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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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