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本地 > 正文

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启动 3类人需自行缴纳

2018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启动

以2017年度平均工资为依据,补收1—5月差额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13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2018年度青岛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将于6月下旬启动。

根据最新公布的数据,青岛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3702元,即5309元/月。市社保部门将对2018年1-5月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进行补收,6月当期缴费按照新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参保职工以个人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参保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2017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3702元,即5309元/月。2018年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3185元/月)和高于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4730元/月)的参保人员在本次调整补收范围内。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同时予以调整,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60%三档为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635.17元、1308.08元、980.98元,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了122.89元、98.26元、73.61元。

市社保部门提醒,在今年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开始之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参保人员,其基数补差随缴费单位一并缴纳。需要自行缴纳社保基数补差的参保人员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今年1-5月已办理退休人员、暂停缴费的企业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其中,1-5月已办理退休人员和暂停缴费的企业参保人员,基数补差单位应缴部分随原单位6月缴费时一并扣缴,这两类人员的基数补差个人应缴费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数补差由个人自行缴纳。自行缴纳的三类人员可通过“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人社部门的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也可以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记者 刘佳旎)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责任编辑:荣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