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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政降低创新成本 促进企业研发

11月21日上午,青岛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和解读研发费加计扣除最新政策及相关落实措施。青岛市国税局副局长王义平介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近年落实情况及下一步落实措施。青岛市科技局副巡视员管崇亮介绍了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75%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有关内容。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地税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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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高度重视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财政、税务、科技等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进行广泛宣传辅导,积极兑现优惠政策,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户数和加计扣除额由2008年的131户、5.44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897户、35.92亿元。2016年是财税〔2015〕119号文件实施的第一年,享受优惠户数和加计扣除额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88.05%和47.64%。

今年以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牵头出台系列措施,对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75%加计扣除政策提出明确要求。日前,科技部负责建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网址:www.innofund.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同步印发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正式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175%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新政。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主评价、自愿填报信息、公示入库的原则,评价指标分为企业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大类,评价流程主要包括企业注册登记——企业自主评价——评价机构形式审查(评价工作机构是指各区(青岛市)科技管理部门——名单公示——入库公告5个部分)。

下一步,青岛市科技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税局、青岛市地税局将加快健全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服务系统,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研发项目管理、研发费用归集等政策辅导宣传,确保国家税收优惠红利“应享尽享”,助推全青岛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壮大,为我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注入强大内生动力。(来源:掌上青岛/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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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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