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2017年红岛经济区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已于4月1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红岛经济区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http://lhnb.mofcom.gov.cn/),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应用”(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高新区经发局联系电话:66966767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微信公众号:china_lhnb (来源:青岛高新区经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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