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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青就业研究生的住房补贴将翻番

政府派发“大红包”,来青就业研究生的住房补贴将翻番。记者闫莉华从市人社局今天上午召开的通气会上了解到,为吸引更多高端人才集聚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联合出台下发《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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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对两类研究生发放住房补贴:派遣期内在青岛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新政策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硕士每月400元、博士每月600元分别提高到800元和1200元,并增设紧缺急需专业研究生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为硕士每月1200元、博士每月1500元。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这一补贴标准属同类城市中最高。

新政策明确,在职研究生不在补贴范围内。申报补贴人员须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必须具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对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的,或已享受人才公寓的等,不得再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新政策出台后,将于2017年3月启动第一次申领工作。

据介绍,我市自2012年7月起开始实施研究生住房补贴政策,已为全市三千多家用人单位接收的1.78万名研究生发放补贴1.76亿元。2012年至2015年,来青就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数逐年上升,去年达到7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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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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