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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居民碘摄入量总体适宜

明日是我国第二十三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主题是“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昨日市疾控中心发布最新碘缺乏病监测数据。根据2015年我市碘缺乏病监测数据显示,我市居民碘摄入量总体状况适宜,但是孕妇、乳母碘营养逐年下降,处于适宜值相对低的水平。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于波

发布

居民户碘盐覆盖率95.68%

碘是人体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微量营养素,人体缺碘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导致发生碘缺乏病,乃至残疾。我市虽地处沿海,但历史资料及相关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属外环境缺碘地区(水碘含量中位数为7.35μg/L)。因此,多年来我市一直执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政策,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防治原则,实施“全民食盐加碘”的防治措施,食盐加碘量为25mg/kg±30%。

市疾控中心每年严密监测我市居民的碘盐食用情况及居民的碘营养状况。2015年监测数据显示,我市居民户碘盐覆盖率95.68%,合格碘盐食用率97.69%,8-10岁儿童尿碘含量中位数188.1μg/L,孕妇尿碘含量中位数145.3μg/L,哺乳期妇女尿碘含量中位数114.85μg/L,成人尿碘含量中位数128.0μg/L。这些结果表明,我市居民碘摄入量总体状况适宜,但是孕妇、乳母碘营养逐年下降,处于适宜值的相对低的水平。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将继续加强对碘缺乏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掌握居民碘营养的动态变化,落实科学补碘措施。

提醒

食用海产品也要食碘盐

据了解,青岛属轻度缺碘地区。早在1994、1995年连续两年山东省对我市抽样调查证实,我市虽属沿海城市,但居民碘摄入量相对不足。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大于10%(8-10岁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5-19.9%)、尿碘水平低于100ug/L的占60%以上(尿碘:低于100ug/L),居民饮用水碘含量中位数为6.74ug/L(水碘:低于10ug/L),均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10个区(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碘,属轻度缺碘地区。

据市疾控中心专家介绍,我市虽地处沿海,居民海鲜摄入量较多,但是根据2009年卫生部在沿海地区4个城市居民膳食碘摄入量调查结果来看,海带、紫菜、海鱼等富碘食物在沿海地区居民中的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很低,膳食中的碘80%以上来自于加碘食盐,如果食用不加碘食盐,97%以上的居民碘摄入量低于推荐摄入量,碘缺乏的风险很大。因此,沿海地区的居民也需要普及加碘食盐,以保证居民的碘摄入,进一步降低碘缺乏的风险。通过我市近年来开展的居民碘营养监测显示,我市居民的碘营养处于200ug/L左右,属于适碘营养范围,这主要依赖于我们坚持执行的食盐加碘政策。

什么是碘缺乏病?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碘缺乏造成机体碘营养不良所表现的一组疾病的总称。它主要损伤婴幼儿的脑发育而影响人口素质,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克汀病(以痴呆、矮小、聋、哑、瘫痪为主要临床特征)和亚克汀病(以智力低下为主要临床特征)、单纯性聋哑、胎儿流产、早产、死产和先天畸形等。它实质上属于微营养素营养不良,与维生素A缺乏、缺铁性贫血并列为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重点防治、限期消除的三大微营养素营养不良疾病。碘缺乏病主要发生于特定的碘缺乏地理环境,具有明显的地方性,在我国被列为重点地方病之一。

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方式。补碘的措施主要有碘盐、碘制剂和富碘食品等。我国预防控制碘缺乏病的主要措施是普及加碘食盐。此外,在交通不便、居住分散、非碘盐冲击严重、食盐加碘措施尚未有效实施的地区可采用碘油或碘片作为替代或辅助措施,应用的主要对象是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和儿童,这一措施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也可以通过食用海带、紫菜、贝类等富碘食物补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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