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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能源供热同一收费标准 目前已全面推广

晚报讯 “分户计量”和新能源供热的方式目前已在我市全面推广,但收费标准、维修管理等相关问题部分市民仍有疑惑。昨日,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孙炜在做客《行风在线》时表示,目前我市居民用热的收费标准是全市统一的,不会因为供热方式不同而产生价格上的差别。而按表收费的则以计量表为准,计量表之前整个公共部位由供热企业负责维护,居民户内的用热设施可以请供热公司维修,由居民承担管理维护的相关费用。

孙炜介绍,目前我市的集中供暖全面推广“分户计量”的方式收费。根据最新供热条例,我市逐渐由传统的“按面积收费”转变为新的“按表计量收费”,重新划定了供热设施的管理范围和管理维护的责任,“按表收费的以计量表为准,计量表之前整个公共部位由供热企业负责维护,居民户内的用热设施可以请供热公司维修,由居民承担管理维护的相关费用,”孙炜补充说,“对改造成按表收费的旧小区,居民也可以通过居委会或业委会决定,移交给供热企业进行管理维护。”

有网友咨询,“使用新能源供热方式的地区,收费标准是否与传统方式有所不同?”孙炜表示,目前我市居民用热的收费标准是全市统一的,不会因为供热方式不同而产生价格上的差别。我市传统的“按面积收费型”供热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30.4元。而正在推广的“按计量收费型”供热收费标准有所不同,同样先按照“面积”的标准缴费,在供热季结束后,根据计量情况进行“多退少补”,两部制价格,30%按面积收费为基数价格,另70%按实际用热量计量,通过核算确定本年实际用热应缴纳供热费价格。目前“按面积缴费”作为居民用热缴费的上限,如果实际用热量少于“按面积缴费”的额度,就会退还给居民多出的费用;如果实际用热量高于“按面积缴费”的额度,居民也不需要再缴纳费用。

网谈中还有市民反映,四流南路近水清沟拆迁地,有几座孤楼至今不供“双气”。对此,孙炜回答,在供热方面,根据水清沟附近的拆迁规划,此处将配套建设一座换热站,解决这几座楼的供热问题;但供气问题还需相关企业去当地查看有无可利用气源。针对网友反映的海尔路创业中心小区无燃气的问题,孙炜回答,该地区燃气管线本来打算接奥林花园的气源,但因奥林花园的居民不同意,此项建设一度停工,因此燃气公司只得从周边另寻气源。经过寻找,国信体育馆已同意接入气源,双方正在筹备相关手续。(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傅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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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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