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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的司机酒后驾车被查 李沧两天查获3起酒驾

核心提示: 1月21日晚10时许,在李沧区君峰路与京口路路口,一辆车号为鲁B330××的红色小轿车驶来,在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司机徐某某身上有一股酒气,检测结果为3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晚报讯 1月21日晚和22日上午,李沧交警大队先后查获了3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1月21日晚10时许,在李沧区君峰路与京口路路口,一辆车号为鲁B330××的红色小轿车驶来,在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司机徐某某身上有一股酒气,检测结果为3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20分钟后,一辆车号为鲁B975××的黑色小轿车沿君峰路驶来,司机李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0.6mg/100ml,也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李某某说,他也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想到近几天气温低,夜间更是寒冷,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当天晚上他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两瓶啤酒,怕被交警查到,故意拖到晚10时以后出发,且绕行君峰路,没想到竟绕到了检查点上。以上两名司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且被暂扣6个月的处罚。

夜间查,白天还查吗?昨天上午10时许,李村中队在京口路与峰山路路口依托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展开稽查布控,10时10分,一辆车号为鲁B896××的轻型货车停在路口,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中队长周义新上前查看情况,示意驾驶员李某快速通过,当李某摇下车窗时,车内有一股非常浓重的酒气飘了出来,周义新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李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8.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李某说,头天晚上他和几个同学聚会,一直喝到晚上11时许,到底喝了几瓶啤酒自己也记不清了。当天上午他接到某超市缺货的电话后,以为头晚的酒已经消了,再说交警夜间查酒驾白天还会查吗?抱着这种侥幸心理便开车去送货,没想到大白天交警也查酒驾。根据规定,他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其驾驶证也将由A2降至B证。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李国荣 韩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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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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