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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 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

核心提示: 2015年,青岛市民政局承办市办实事有两件,分别是:在全市分类设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30处,日均服务老人不少于40人;

2015年,青岛市民政局承办市办实事有两件,分别是:在全市分类设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30处,日均服务老人不少于40人;提升城乡困难群体保障水平,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打算

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

今年,除落实《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外,我市还将出台系列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有拟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养老意见、医养结合发展意见和社区居家养老发展意见。还将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编制完成并发布2015—2020年的 《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解决养老设施建多少、在哪里建、建成什么样的问题,促进“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合理优化,提升青岛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幸福指数。

另外,在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方面,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包村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村(居)民等熟悉民情的优势,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推进大救助工作,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促进工作窗口有效运转,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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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助老大食堂”方便老年人就餐

在参观过程中,记者注意到,仙游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食堂门口悬挂了 “慈善助老大食堂”牌匾,“从2014年开始,市慈善总会选取4个日间照料中心的食堂作为“慈善助老大食堂”,并给予一定补贴,用于帮助困难老年人就餐和食堂建设。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市慈善总会又出资80万元,选取了市北区河西街道大山社区、水清沟街道萍乡路社区、洛阳路街道郑州路社区和李沧区兴华路社区等四个日间照料中心的食堂,作为“慈善助老大食堂”,每个食堂的补贴金额也由去年的15万元增加到20万元,社区“慈善助老大食堂”的建立为老人们特别是孤寡老人生活和娱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得到了老人们的广泛认可。

进展

第一件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23个

其余7个正布置设施设备预计11月底投入运营

目前,全市建有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32个(含农村幸福院390个),分别覆盖城市社区的76%和农村社区的46%。建筑面积150至1000平方米,床位4至50张,常年参与活动的老人3万多名。但是这些日间照料中心,多数由街道、社区运营,主要服务自理老人,满足其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的需要,无力提供失能老人亟需的短期托养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送餐服务、陪诊等服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运作程度亟需提高,服务老人数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

2015年,我市将建设3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列入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和以往的日间照料中心相比有以下特点,一是运营主体上,必须是社会组织或企业,实现专业化运作;二是功能上,能提供送餐、助洁、陪诊、短期托养等服务,辐射周边居家老年人;三是服务量上,日均服务老人不少于40人,具有一定规模效应。为完成好市办实事任务,让更多老年人得到照料,市民政局在年初下发通知,根据各区市社区养老基础和老年人需求下达建设任务,最多的5个,最少的2个(市南、李沧各4个,市北5个,崂山、城阳、青岛西海岸新区各3个;四市各2个)。建设达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以上的示范点,福彩公益金出资每个给予10万元奖补。

截至10月上旬,23个投入运营,其余7个在进行内部装修,完善服务功能,预计11月底投入运营。今年通过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吸引了30个社会组织、企业承接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解决现有日间照料中心因经费、人员不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就近短期托养难、社区老年人午餐难问题,一批社会组织成为社区养老的重要力量;通过资金扶持鼓励功能完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建成一个带动一片,逐步推进社区日间照料的规范化建设;每个日间照料中心日均服务40人以上,多的达100多人。日间照料中心,已为1500多名老人就近提供短期托养、就餐、陪诊、助洁等服务。

第二件

城市低保标准提至每人每月620元

截至9月底全市共发放低保救助资金6亿元

为保障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实事项目按时圆满完成,2015年3月9日,市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局、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五保供养等标准的通知》(青民救〔2015〕3号),从2015年4月1日起,全市统一实施新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8760元提高到10440元,分散供养标准将每人每年4380元提高到5220元。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城市低保中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城乡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等分类救助标准也同步进行了调整。

提标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较提标前增长3.3%,占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016元)的31%,占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94元)的19.4%;农村低保标准较提标前增长20%,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808元)46.6%,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461元)28.9%;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较提标前均增长19.2%,分别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808元)的96.6%和48.3%,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461元)的59.8%和29.9%。新标准实施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比由之前的1.71倍缩小至1.48倍,城乡差距大幅度缩小。今年4月份以来,我市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0231人,其中城市2413人,农村7818人。截至2015年9月底,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7万户、14万人,其中城市2.1万户、3.6万人;农村6.6万户、10.4万人;共发放低保救助资金6亿元。 2015年6月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新政策降低了救助门槛、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最高救助标准由原来的每年1万元提高到2万元。

现场

日均接待老人百余人次

昨天下午,“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机关开放日活动来到市南区金门路街道仙游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该照料中心由市南区乐万家亲情养老服务中心负责运营,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走进照料中心,两个棋牌桌前围坐着正在打牌的市民,有说有笑的,往里走是餐厅,餐桌干净整洁,再往里是一间活动室,十多位老人正在学习扎花,“白天在家没事可做,就到这里来学习一下,不仅学会了扎花,还认识了一群朋友。 ”一位老人说,自己今年72岁,几乎每天白天都来照料中心,以前单调的生活现在变得丰富多彩。

除了社区食堂、活动室以外,还有老年人日间照料室、老年人康复医疗室、老年人用品展示区等功能室,为老人提供就餐、助洁、陪诊、短期托养等服务。 “社区食堂可容纳40人就餐,为有需求或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送餐服务,每天满足100-150人次的就餐和配餐需求;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可设床位15张,主要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管服务,另可开展居家养老、老年人心理咨询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该照料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老年人用品展示区主要为老年人展示便老助老用品,说明用途及使用方法,为老人购买相关用品提供便利条件。日间照料中心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日均接待老年人100余人次,得到社区居民的好评。随后又来到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该老年公寓拥有975张床位,现入住老人298名,设立了500平方米康复大厅,配置了先进的康复设备近百种、康复病床100张,配备了康复医师5名、康复治疗师11名,可为老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治疗服务;并针对不同老人病情和不同的肢体康复需求,由康复医师编创了几套“康复操”,每天由护理员在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带领老人活动,努力达到康复进步或预防或维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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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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