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家暴”,被判刑!莱西法院“刑民联动”妥善化解涉家事纠纷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更新时间:2024-05-11 05:5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9日讯 近日,莱西法院刑事审判庭与夏格庄法庭联动,妥善审结因家暴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和离婚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徐某男与吴某女于2017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徐小某。2023年7月的一天晚上,徐某男与吴某女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徐某男持拳打向吴某女眼部,致其左眼部左眶内壁及下壁骨折等损伤。经鉴定,吴某女之伤构成轻伤一级。

事发后,吴某女选择了报警并提起离婚诉讼。

刑事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吴某女称双方结婚初期感情很好,但自2020年起常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这次最为严重,随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20000元。

【法院裁判】

本案虽系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案件,但双方关系特殊,伤害行为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与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交织,且矛盾突出、尖锐。

为妥善化解纠纷,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刑事及民事案件承办法官联动调解,围绕夫妻感情、子女亲情、定罪量刑向双方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最终引导双方就附带民事赔偿和离婚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离婚;徐某男赔偿吴某女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20000元;婚生子徐小某由母亲吴某女直接抚养,徐某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同时,吴某女对徐某男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谅解。

鉴于徐某男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莱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栾涛 谭美娜)

责任编辑:姚冲

(作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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