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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预控能力提升!三年内青岛形成完善双重预防体系

核心提示: 2018年年底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冶金工贸、城镇燃气、公共交通、港口、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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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安全生产动员会于日前举行

掌上青岛/青网 今天(15日)上午,记者从青岛市安全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青岛市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94号)要求,现结合青岛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 形成健全完善的双重预防体系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精准管理、公示警示、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发动企业全面分析、排查、研判、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的调查处理向事前的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从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向以针对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为主的系统治理转变,从传统监管方式向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转变,全面提高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和水平。

目标任务。2018年年底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冶金工贸、城镇燃气、公共交通、港口、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服装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木材加工、冷库、加油站、气体充装、乙炔生产、化工助剂生产、印刷、电子等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取得切实进展。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较好的区(市)及重点工业集聚区域建设示范区(园)。到2020年年底前,全市形成健全完善的双重预防体系,各类企业基本建立起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明显提升。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开展风险分级管控

落实体系建设责任。企业是建立实施双重预防体系的主体。企业要全方位、全过程深入排查本单位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施工场所、环境条件、职业健康、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因素,建立实施双重预防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其作为重要工作部署,发动职工全员参与,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保障体系建设所需资源和资金投入,加强内部管理考核。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体系建设与运行成效,并定期组织绩效评估。企业要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规章制度,主要包括: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体系运行管理考核等相关制度。

开展风险点分级评定。企业要对排查辨识的安全风险点开展风险评估,主要识别研判安全风险点的具体风险部位环节、易生事故类型、危害后果,研究制定主要防控措施,建立企业风险源评估信息管理台账。按照可能造成的事故等级后果及社会影响大小,将辨识出的风险点分为1、2、3、4级。对具有爆炸、火灾、坍塌、中毒等危险场所、施工现场和生产装置,非煤矿山采掘现场和提升运输设备,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等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风险点,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职业病的作业岗位,都应定为1级风险点进行重点管控,精准施策。

实施风险管控。对排查确定的风险点,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要求,从工程技术、设施装备、个体防护、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现场管理、培训教育等各个方面编制科学严密、操作性强的管控措施,对风险点实施有效管控。企业要对风险点的管控责任、措施等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要在企业内部分层级对风险进行告知,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重点岗位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要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危险物品装卸等动态作业、临时性作业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临时性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在重点作业环节和作业岗位,要大力推行“双人作业、手指口述、书面确认、专人确认”等多种安全确认方式,有效掌控各类风险的安全管控状态。

精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要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内容和要求,对各类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实行精准排查、精准治理,推进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管理台账,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认真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企业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持续改进提升。企业在体系建立时,要以自建为主,外协为辅,确保建设质量和有效运行。在体系建设过程中,针对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制定的管控措施,要与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合并一起,形成本企业一体化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有效落实管控责任。在体系运行过程中,要定期对体系运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调整,适时更新风险信息和管控清单,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鼓励企业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降低企业生产安全风险。

政府部门督促指导 建立健全管控机制

发挥标杆企业示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精心培育,认真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和交流活动,推广标杆企业经验做法,放大标杆企业效果。要督导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对标达标工作。组织小微企业到同类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学习,把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复制到本企业,并结合本企业的工艺、设备、环境等特点,建立起适合本企业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方法。

加大企业风险点核查力度。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情况和上报的风险点开展核查,主要包括:企业是否按标准要求组织实施,风险点名称、风险点位置、诱发事故类型、风险等级划分是否准确,企业风险管控部门、责任人是否清晰,管控措施是否到位,存在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应急处置措施是否管用,确保信息客观、准确、真实、管用。

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1级风险点作为重大风险点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企业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在线实时监控。对涉及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风险,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判,做到重点管控。

严格执法检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方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和重点内容,对存在1,2级风险点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采用专项执法、集中执法等多种方式,实行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动态监管。对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的,除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外,要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严厉问责并处罚到位。

强化建设力量支撑 提升推进保障水平

完善政策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加大部门联合惩戒力度。要把建立双重预防体系纳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加快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建立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完善本行业领域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逾期未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指南编制任务以及体系建设不力的标杆企业,按程序撤销其标杆企业称号。

加快信息化建设应用。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一盘棋、一张网、一张图、一张表”的要求,以双重预防体系相关信息系统和基础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实现政府、部门、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督促企业应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将企业相关内容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对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推动企业利用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系统,保障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

发挥专业服务机构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培育扶持一批风险管理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家库。鼓励大型企业和标杆企业成立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双重预防体系专业化、规范化指导服务。要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加强组织保障 精准化、智能化预防和监管

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建立双重预防体系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好落实,定期研究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督办制度,健全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系统,实现事故预防和监管工作的精准化、智能化。

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平台,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上门指导、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普及双重预防体系知识,使社会各界了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培训教育,让每名员工了解本企业各个岗位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并掌握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有关部门要认真编制双重预防体系培训教材,将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与企业“三级”培训相融合。企业要将培训内容作为员工的应知应会知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记入培训档案。

抓好工作结合。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工程、安全生产“实名制、网格化”监管以及年度执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力争在全市建成以安全风险防控为重点,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以网格化、实名制监管为抓手,以层层落实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措施意见,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巡查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重点事项进行巡查。市安委会将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推动效果差甚至被动应付的区(市)和部门,将严肃问责。

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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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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