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因为地位不被认同,被称为楼市“小三”。但购买者却心存侥幸,一直期盼能被“转正”。
近日,关于小产权房合法性问题,终于有了定论!中央给了明确答复: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小产权房转正无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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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指引不动产登记。其中,在历史遗留问题上,文中明确指出:“要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随后,山东省国土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该通知,表明了山东对小产权房的态度与立场。
早在2014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后,外界曾一度猜想,小产权房是否会借此机会“转正”。
此次官方发文,彻底破碎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梦!有一部分人要哭晕在厕所!
搁着合法的商品房不买,为什么人们要去买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什么?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也称“乡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开发建设的住房,分布在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而建。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法定规费,售价远比商品房便宜,多年来积累了庞大的规模。
目前的“小产权”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也即“宅基地”)上建成的;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上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与商品房差别
小产权房与城镇商品房的主要差别是:小产权房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而建,城镇商品房征用国有土地而建,获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许可;小产权房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法定规费,因而售价远比商品房便宜;小产权房的建造与交易均不合法,它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而商品房“两权”统一,因而小产权房不受现行所有房地产法律法规的保护。
与集体租赁房区别
一直以来,坊间有不少传闻称,小产权房可以通过缴纳部分“差价款”,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尤其是今年8月底,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称,确定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再次引发外界对于小产权房“转正”的传闻。
日前,国土资源部在武汉召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启动会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谈及集体租赁住房和“小产权房”关系问题时,明确表示:两者有本质区别。
“ 集体租赁住房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经依法批准建设,依法实施不动产登记。“小产权房”既涉及违法用地,又涉及违法建设和销售,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的弊端
小产权房的不合法性,损害了多方利益,导致购买、使用居住、开发过程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影响社会安定。
购买小产权房风险
没有房产证、拆迁难补偿、无法银行贷款、转手交易难、遗赠麻烦、无土地溢价;
使用小产权房风险
安全性无保证、舒适度无保障、心理负担巨大;
开发小产权房风险
国家税收减少、影响土地市场、影响租赁市场、影响城市化进程、被占用了市政资源、面临开发风险、影响品牌形象……
为什么买小产权房?
尽管小产权房不合法,甚至被称为楼市“小三”,国家也三申五令停止小产权房交易,但小产权房交易仍屡禁不止。不禁要问,为什么小产权房会如此“受捧”?
深层的历史根源
“小产权房”作为二元体制下,转型中国存在的独特现象,有其产生的深层根源。业内人士指出,多年的实践一再证明,根本无需从法理上论证“小产权房”合法与否的问题,而是应该基于中国土地制度的缺陷,土地制度改革的大方向,以及中国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等事实,探求“小产权房”的解决之道。
高房价下的市场空间
在城市,正形成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性住房等多种住房供应体系。面对相对高价格的商品房市场和高门槛的保障房,小产权住房无疑填补了市场的空间,给不少低收入外来人群提供了一个“高性价比”的选择,从而一直屡禁不止。
低收入人群的冒险与选择
近年来,各地房价稳步上升,与此同时,收入与房价之间的差距正在加大,导致不少低收入者“望楼兴叹”,特别是一二线城市。而小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在这种前提下,“小产权房”凭借价格上的优势,备受部分低收入的人群的喜爱。
投机心态
小产权房持续增长的需求以及商品房价持续攀升,让一些投机倒把人士/机构/企业,看到了这块“肥肉”,冒着不被认可的风险,走上开发、倒卖小产权房之路,以从中获取巨额利润。
快醒醒!别抱希望啦!“小三”是不可能合法的!
记住,再也不要买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