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青岛今后建3000人以上的小区 必须配个幼儿园

来源:青岛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7-08-16 09:09  

8月1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解读近日出台的《山东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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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规划》首次列出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主要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残疾人服务等10个领域的96个服务项目。

其中,对幼儿园的规划划下硬杠!《规划》提出,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大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力度,每3000-5000人口居住区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的幼儿园。

积极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实现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覆盖。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在2014年全省学前教育调研中发现,山东全省共有5000人以上的居住区3980个,其中已建设幼儿园的占41.93%;已建成的幼儿园中,公办性质幼儿园占31.70%,民办性质的幼儿园占61.35%,挪作他用或闲置的116个,占6.95%。

总体来说,我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存在该建未建、不按标准配建、建成后挪作他用或闲置、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等问题,“入园难”“入园贵”现象比较普遍。

不过,有了这个政策后,孩子们以后出门就上幼儿园啦!家长接送更方便了,学费也更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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