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两点半,在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市民赵先生为母亲办理了出院结算手续,本次住院治疗总费用为39102.06元,其中医保基本统筹支付35055.31元,公务员补助2655.71元,赵先生只需在结算时支付个人负担的1391.04元。赵先生的母亲来自青海,这是山东省第一例实际住院患者跨省异地即时结算。
据介绍,赵先生的母亲退休后投奔儿子,来到济南长期居住,但户籍一直在青海。这次因为胸椎骨折住院手术,赵母一共住院治疗了五天。
赵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个月前刚收到的青海省人社厅发放的医保卡,现在只要拿着这个医保卡就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即时结算。
“母亲今年已经85岁了,之前也住过几次院,每次医保报销起来都很麻烦。”赵先生说,不仅自己要先垫付所有的治疗费用,还要到居委会开居住地证明,到医院取病历、费用明细等,然后再寄回青海评估审核,只是集齐这些文件往往就要两三周的时间。等当地审核通过再打过来报销款,还需要两到三个月时间。“去年,我母亲也因为骨折住院手术,当时花了三万多,三个多月才拿到报销款。”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医保处工作人员岳毅告诉记者,跨省异地即时结算是由医院先行垫付医保报销款,然后再由当地医保资金和医院结算。“未来可能会由当地省份先在医保平台上预付部分省级预付金,医院垫付后直接结算。随着跨省异地即时结算账单工作的不断推进,政策方面肯定会越来越完善。”
即时结算还有助于节省医保资金,岳毅进一步解释道:“如果有患者家属出院后伪造费用明细和发票等文件,将治疗费用恶意抬高,当地医保没有足够精力发现,就会造成资金浪费。”目前,山东已经实现与江苏、黑龙江、北京、青海等27个省份跨省异地即时结算,并且还在继续增加中。
按照此前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通知,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而医保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即外省参保人员来山东就诊,即时结算报销范围按照山东医保目录确定,而报销比例则由患者医保所在省份确定。
全省17市及省本级已全部接入系统
早在今年1月,我省就已正式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2月20日,与黑龙江省实现首笔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是我省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结算的首个成功案例,也是当时国家平台正式结算的第5个案例。
随着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的推进,截至3月21日,全省17市及省本级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通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52家,是继吉林、海南、宁夏之后第4个全省所有统筹区接入部级系统的省份。
按照人社部的时间表,今年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现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将大大方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保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的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