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明起"同城通办" 实行"全预约"服务模式

    更新时间:2017-03-31 09:01  

昨日,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自4月1日起,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将实行“同城通办”,破除“只能到房屋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业务”的属地限制,目前“同城通办”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市民可就近、自主选择登记服务大厅。同时,市北登记一中心登记受理业务将实行“全预约”服务模式,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业务办理需求。

青岛,不动产登记

合理选择登记大厅办理业务

据悉,近一个月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直在为4月1日即将开始的 “同城通办”工作进行着最后的准备和冲刺,从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到梯队人员的业务培训,从网上预约的逐步增量到应急预案的商讨制定,都做好了充分准备。

记者了解到,为便于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除本部(巫峡路9号)外,在市北和李沧分别设立了市北登记一中心、市北登记二中心及李沧登记中心,受理原市北区、原四方区及李沧区不动产登记业务。自4月1日起,除部分业务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不动产登记业务 “同城通办 ”。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各登记大厅的业务排号情况和预约情况 (登录青岛网上房地产www.qdfd.com.cn,点击办事大厅实时叫号信息及网上预约栏目进行查询),合理选择这四处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部,市南区巫峡路9号;市北登记一中心,市北区南京路236号;市北登记二中心,市北区重庆南路120号;李沧登记中心,李沧区峰山路117号。

初期实行“在哪收、在哪领”

据介绍,为避免登记资料传递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城通办”初期实行“在哪收、在哪领”,即申请人在哪个登记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就到哪个登记大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待下一步条件成熟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推出“在哪收、随便领”,实现收件和发证可在不同登记大厅办理的“同城通办”服务。

由于部分不动产登记案卷因业务复杂,办理时限长,为提高效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特需业务窗口,对该类案卷实行特需窗口受理,办理该类业务的申请人只能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部(巫峡路9号)办理,而不能实现“同城通办”。

不能“同城通办”的6项业务包括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查封/解封登记、征收文件备案、不动产征收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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