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读青岛:去年全市棚改任务“双超额”完成

    更新时间:2017-01-08 17:08  

 住房为民生之本。2016年,青岛承担国家、省棚户区改造任务60522户,改造任务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一。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截至2016年12月23日,全市共签订房屋征收协议60538户,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完成年度开工任务7.6万套(户),占年度计划的126%。

 青岛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将其视为改善民生的“托底工程”。自2013年起,市政府每年都将其列为“市办实事”。2013年至2015年,全市共完成棚户区改造7.3万户。“十三五”时期,青岛棚户区改造工作将进一步提速,计划完成改造约16万户。其中,2016年承担国家、省棚户区改造任务60522户,较2015年增加了67%。

 面对繁重的改造任务,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和政策领先”的原则,全力抓好“完善政策、资金到位、征收落地”三个关键环节。各区市深入基层,推行一线工作法,现场办公,解决难题,压茬办理涉及棚改计划立项、资金拨付、房屋征收审核等相关手续,推动全市改造工作驶上快车道。

 安置形式多样化、均衡化,是2016年青岛棚户区改造的突出特点。按照“融、补、返、免、投”的思路,市区两级财政积极筹措棚户区改造特别是货币化安置资金。从2013年至今,全市累计获得金融机构棚改融资授信695.9亿元,已累计发放融资贷款447亿元。其中,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融资贷款231.44亿元,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市城乡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多次对各区、市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

 借助多方融资,2016年,青岛的棚户区改造推行“货币化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安置模式。完成征收的60538户居民中,货币化安置3.59万户,占年度计划总数的59%,全面实现了国务院要求货币化安置率达50%的目标;实物安置2.46万户。

 近年来的棚户区改造,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成为“宜居青岛”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同时,青岛城市基础设施覆盖范围也不断扩大、功能显著提升,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加快了市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换代进程,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记者 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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