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北站安置区房产证开始办理 为回迁居民办网签

    更新时间:2016-11-18 06:07  

本站讯 铁路青岛北站安置区(海怡新城)房产证办理工作正式启动。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李沧区加大已回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房产证。

经过积极准备,11月15日,铁路青岛北站安置区(海怡新城)房产证办理工作正式启动,为回迁居民办理网签。为保障房产证办理,李沧区政府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组成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未来6个月内集中为海怡新城居民办理房产证。

铁路青岛北站回迁安置居民:

为确保尽快办理房屋产权手续,2016年11月15日起将陆续对具备网签条件的回迁安置居民启动房产证办理工作;因铁路青岛北站回迁安置居民户数较多,相关办理工作将按照分区、楼号及单元号顺序分批次办理,请广大回迁安置居民耐心等候,并按通知时间及时参加网签。现将网签及房产证办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签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铁路青岛北站回迁安置居民网签办理服务中心(李沧区沧安路91号,沧安路与安顺路交汇处)。

二、时间安排

以下为网签办理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将以小区公告和电话的形式进行通知。

三、事项说明

1、办理网签需本人持以下资料原件至铁路青岛北站回迁安置居民网签办理服务中心办理。

产权人身份证产权人户口本铁路北客站周边区域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交房验收单铁路北客站周边区域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回迁结算单(选房)公证书或选房确认单差额款缴款凭证(pos单或收据)其他法律文书(如公证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2、房屋超额面积需补交差额款的居民,请携带银行卡(仅限3张)至锦玉苑市民中心提前缴纳超额面积差额款,否则无法正常办理房产证。

3、网签合同的产权人需与拆迁协议人一致,如因继承、法院裁定等原因发生产权人变更的,应将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审核,经核实无误后办理网签手续,网签时间另行通知。为避免延误网签时间,可将相关法律文书提前交至铁路青岛北站回迁安置居民网签办理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

4、房产证办理定于本人网签完成一周之后,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届时需产权人本人携带网签合同、登记申请表、发票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如房屋为共有产权,需所有共有产权人到场并携带相关资料(如申请人为夫妻,需递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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