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通则:早恋同性恋转世不得出现

来源:网易    更新时间:2016-03-03 08:23  

   

日前关于一份《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被曝出,该通则详细规定了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具体内容,涉及同性恋、婚外情、未成年人早恋等。该通则对于电视剧制作单位和创作者有“指南”作用。

该通则规定,电视剧制作机构应积极制作通则中倡导的内容,不得制作通则中禁止的内容。通则第五条规定明确规定了电视剧中不能出现的具体内容,如“宣扬灵魂附体、轮回转世、巫术作法等封建迷信思想”、“暴露侦查手段、侦破细节,可诱导罪犯掌握反侦查手段”、“表现离奇、怪诞的犯罪案件”等内容。

而在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方面,通则也作出明确规定,“表现和展示非正常的性关系、性行为”等内容不得出现在电视剧中,如同性恋等。另外,“展示和宣扬不健康的婚恋观和婚恋状态”等内容也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如婚外恋、一夜情等。

同时,通则也规定了以下危害社会公德,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不得出现在电视剧中,如“表现未成年人早恋、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及“人物造型过分夸张怪异,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等。

据业内人士了解,该份通则是由两个机构发出——(中广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这两个机构实际上是属于社会机构的行业组织,其发布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也并非广电总局等官方行为,并没有有效的法律行政约束力。其实电视剧的具体审查内容被写进官方文件的就只有《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中的禁令11条,而这11条大多是不能违反宪法等粗放式条文,因此电视剧内容管理的具体标准就落在了各种不会形成文件的领导讲话和相似案例的解读上。此次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行业组织学习领会最新的政策精神而做出的一种规避审查风险的自律行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