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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抽查企业 青岛市污染源环境监管将采用随机抽查制

(通讯员 孙俊杰 赵润德)日前,青岛市环保局印发《青岛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青岛市的污染源日常监管将根据全市污染源数量、环境执法人员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对污染源进行分级管理,确定抽查比例,用“摇号”的方式开展随机抽查。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认为,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目的是为了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促进执法公正,推动市场公平竞争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对象:行政区域内所有废水、废气污染源

环境执法的方式有很多,《方案》所指的采用随机抽查模式的是相对于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等执法方式来说的日常环境监管。

《方案》指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抽查对象为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废水、废气污染源,执法人员将按照污染源监管要求重点抽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各分局、各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方法:摇号、抽签确定抽查名单,污染源和监察人员的双随机

“随机抽查指的是污染源和监察人员的双随机。”该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污染源随机指的是各级环保部门污染源进行编码,纳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结合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状况,根据日常环境监管、自动监控、环境信访等其它途径掌握的线索,确定抽查区域,按照抽查比例,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抽查名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由山东省统一建设,与移动执法系统结合,实行动态管理。环境监察人员同样不是自主选择或者点名确定,而是通过信息库随机抽取决定。

目前,山东省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正在建设当中,一经建成,青岛市将结合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制度。

频次:一般排污单位年抽查数量不低于在编监察人员数量的10

青岛市的污染源实施国控、省控、市控重点、市控一般、县控重点和县控一般六级监管。

对于重点排污单位,《方案》要求市级每季度至少组织对全市5%的国、省、市控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区(市)级每季度至少对本辖区25%的国、省、市、县(区)控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对于一般排污单位,市级每年需组织抽查的数量不低于监察支队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的5倍;区(市)级每年需抽查的数量不低于各分局、各市环保局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的10倍。此外,《方案》指出,对存在环境违法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可单独加大抽查比例。

过程:执法全程留痕,抽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为确保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青岛市环保局要求各区市环保部门做到执法抽查全程留痕,凡配备移动执法系统的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优先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未配备的单位要采取必要的手段措施保障执法留痕。

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各单位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环境执法人员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做好廉政和保密工作,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更不得向被抽查企业通风报信,不得接受被抽查企业的财物和宴请,对查处的问题不掩盖、不袒护、不虚报。

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基础信息、查处结果将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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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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