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9日,乌克兰国际贸易跨部门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4年12月29日至2019年12月29日对自中国进口的无缝不锈钢管征收41.07%的反倾销税。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开始执行。
公告称,以上决定基于原产于中国的无缝不锈钢管存在向乌克兰倾销的事实。中国企业确有扩大乌克兰市场占有率的倾销趋势,且进口价格低于乌克兰钢管生产企业(第聂伯彼得罗夫斯克地区尼科波尔无缝钢管生产厂)的成本价,同时利用价格优势压制当地产品的销售,给乌克兰生产企业造成损失。
鉴于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Zhejiang LongDa Stainless Steel Co.,Ltd)自愿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委员会同时决定不对该公司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根据“乌克兰钢管工业联合会”以钢管生产企业“”公司的名义提出的反倾销投诉,2013年7月乌克兰国际贸易跨部门委员会开始对自中国进口的无缝不锈钢管展开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