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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学会成长的第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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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经验、耐心,以及从失败中学到的教训打造一间以信任为基础的教室。孩子们知道你公平待人,可以依靠。孩子们知道只要身边有你,就很安全,而且还能学到事情。以信任为基础、毫无恐惧的教室,是孩子们学习的绝佳场所。

话虽如此,信任的基础并非中期目标,也不是最终结果,它只是一个好的开始。这种事我们看太多了:跟着一位好老师的学生表现突出,但某日,老师因病或开会不能来上课,改由其他老师代课,原本运作良好的教室,竟然变成闹哄哄的宠物之家。可悲的是,我还遇到过以此为荣的老师,认为这凸显了他们的教学才华——别人控制不了的孩子,到他们手上全都乖乖听话。最近我听到一位老师这么吹嘘:“我的学生只跟我看电影。他们说,要是我不在,电影就没意思了。”他忘了一件事:老师可以带班级,但决定这个班级优秀或平庸的,是班上的学生。

我在过去这些年来尝试过各种方式,希望营造出好的班风,引导学生为“对的理由”循规蹈矩。这个目标本身就是个苛求。要在一个孩子们把厕所地板尿得到处都是尿、在课桌上乱写,甚至根本不想上学的环境里找到培育品德的共同语言,确实很困难。

但是我找到了。我在教学方面得到的胜利,绝大部分都是长年累月披荆斩棘、痛苦劳动的结果。脑袋像电灯泡一样,突然一道灵光乍现,让我当下就知道该怎么去做的情况,可说是少之又少,而这样的灵光竟然就在某个美好的夜晚从我的脑袋里一闪而过。

那段时间我在规划课程,题材用的是我最喜欢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当天夜里,我正读着从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道德发展六阶段”的观点分析书中各角色的研读指南。这篇指南写得太好了。“六阶段”不但简单易懂,更重要的是,用它来教我要孩子们学习的东西,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我很快就把“六阶段”导入任教的班级;现在,“六阶段”已成为凝聚全班的粘着剂。信任是地基,“六阶段”则是引导学生学业和人格成长的基础建材。我甚至用“六阶段”来教自己的孩子,所取得的家庭教育的结果也让我极为自豪。

我在上课的头一天就把“六阶段”教给学生,但不期望他们立即应用在自身行为上。“六阶段”和那些号称“照这二十七条规则做,你也可以培养出成功孩子”的过度简化方法不同,它需要的是终其一生的努力。这6个阶段描绘出美丽的路线图,而学生们的热烈回应,总令我惊讶不已。

第一阶段:我不想惹麻烦

从踏进校门的那一刻起,大多数的孩子就开始接受第一阶段的思考训练,一切行为几乎都以“不惹麻烦”为原则。“安静,老师来了!”孩子们紧张地彼此告诫。他们做作业是为了不惹麻烦,他们排好队是为了让老师高兴,在课堂上安静地听讲是为了赢得老师的宠爱。而为人父母、为人师长的我们,总是威胁说“不乖就要你们好看”,或是“等你爸回来,你就倒大霉了。”这种思维不断地被强化着。

但是,这样教小孩对吗?第一阶段的思维是以恐惧为基础,而我们要孩子们有良好行为表现的最终目的,是让他们相信这么做是对的,不是因为害怕惩罚才去做。

在上课的第一天,孩子们很快就承认他们过去多半生活在第一阶段。当然,有些孩子已经进入更高阶段,但每个人都承认“不惹麻烦”仍是引导行为的一大力量。回想童年,我们之中有多少人是真的因为相信“本来就应该做功课”而把功课(尤其是很无聊的那种)做完的?我们通常只是不想惹麻烦才做完功课的,不是吗?

教书第一年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某日,我外出参加一场数学训练会议,我带的班在我外出开会时秩序大乱。第二次我因故无法上课时,我想确定孩子们不会再次“让我难堪”。我用很凶的口气说,要是有人不听代课老师的话或没有做好分内工作,等我回来时他一定会很惨。这么做很有效,但孩子们除了知道“要害怕我的愤怒和权力”之外,什么都没学到。

经过一段时间,我才明白这个策略其实是无效的。就和许多资深教师一样,我很不好意思去回想早年的种种愚行。现在,我会在上课的第一天就开始和孩子们建立伙伴关系。我会先请孩子们信任我,同时承诺对他们的信任,接着要他们把第一阶段的思维拋在脑后。如果首要动机受到如此严重的错误引导,他们的一生将毫无作为,而我也绝对不会再犯灌输第一阶段思维的错误。

第二阶段:我想要奖赏

孩子们终于开始因为“不惹麻烦”以外的理由做出决定了,但老师往往会犯下我们班称为“第二阶段思维”的错误。我猜,很多人都曾在大学期间读过行为分析大师斯金纳(B.F.Skinner)的作品。在那些作品中我们学到,孩子们因为良好行为而得到奖赏之后,就会大大提高重复我们所认可之行为的可能性。这个主张当然有其真实性。无论奖赏是糖果、玩具,还是延长体育活动的时间,在眼前晃呀晃的奖赏的确是良好行为的有力诱因。

我曾到中学参观过,看到教室里的老师用第二阶段思维鼓励学生完成作业。其中一位历史老师还让授课的各班比赛,看哪个班的作业完成得最好。胜出的班级在学期末将得到奖品。显然这位老师已经忘了“历史知识”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品。我和作业完成得最好的班级聊过以后发现,尽管他们在完成方面和交作业方面做得很好,却对历史的了解极为有限。

刚开始教书的那几年,我也为了“成效”而患了这种“奖赏症候群”。如果我因故无法上课,又很怕班上学生让代课老师不好过,那么我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我会对孩子们说:“如果代课老师说你们很乖,星期五就可以办匹萨派对。”第二天回到学校的时候,代课老师会留给我一张赞美的纸条,我也骗自己相信自己对学生做的是一件好事。毕竟,这总比吓唬好,孩子们也会比较“喜欢我”。好啦,别对我那么严格,当时的我太年轻,欠缺经验。现在我不会再这么做了。

家长在鼓励第二阶段思维时也得提高警觉。小孩做家务就给零用钱固然很好,毕竟我们的资本主义就是这么运作的——用工作赚取报酬——但用礼物或金钱换取孩子良好行为的做法就很危险了。我们要让孩子知道,行为得宜是应该的,不需给予奖赏。

“贿赂行为”常见于全国各地的教室。身为每天站在第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我很清楚要让小孩守规矩确实是全世界最难的事情之一。我们的工时本来就长得过分,要是在家庭作业表上打个星星能让孩子们写作业,对很多人来说已经足够了。但我已经无法因此感到满足。

我想,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第三阶段:我想取悦某人

孩子们慢慢长大以后,也开始学会做些事情来取悦人。“妈,你看,这样好吗?”他们也做相同的事情来取悦老师,主要用在有魅力或受欢迎的老师身上。他们坐的时候挺直腰板,表现出符合我们期望的行为,但他们这么做的理由全都是错的。

年轻老师大多无法抗拒这类现象(这句话出自于我的亲身体验)。孩子们的取悦会让你自我膨胀。看到学生们对你表现出你以为的敬意,当你叫他们跳,他们就应声跳起,这种感觉真好。

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有位老师在请假第二天回到学校时,看到代课老师留的纸条,因为得知班上学生表现良好而兴奋不已。其中,罗伯特的表现尤其突出。他帮忙老师维持秩序,告诉代课老师各项物品放在哪里,就像个小老师一样。这位老师替罗伯特感到骄傲,并表示要奖赏他——或是帮他加分,或是送他糖果之类。但讽刺的是,罗伯特拒绝了。他那么做不是为了奖赏。他的思维层次更高。他是为了老师而做的,并以此为荣,而老师也很自豪,因为这个小家伙这么崇拜他。两个人都非常骄傲,感觉也相当良好。

罗伯特表现良好,当然是件好事,他以取悦老师为表现动机,也是很温馨的事情。和大多数教室里的情形相比,这已经好太多了。我们可以来一点音乐,或许是由露露(Lulu)所演唱的那首《吾爱吾师》(To Sir with Love)。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做得更好。我常常这么取笑或质疑我的学生:你们是为了我才刷牙的吗?你们是为了我才系鞋带的吗?你听得出这有多可笑吗?但仍然有很多孩子整天忙于讨好老师。

为父母努力的念头给孩子们带来更大的压力。许多小孩迫切希望取悦父母,甚至按照家人的期望选择大学和主修专业。这样的孩子长大后会成为备感沮丧、厌恶工作的人,他们无法了解为什么自己对生活如此不满。不过,至少他们曾经为取悦某人而努力过。

我想,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

第四阶段:我要遵守规则

最近很流行第四阶段的思维。鉴于行为不当的年轻人为数众多,大多数教师在受训时学到要在上课的第一天制定规矩。毕竟,让孩子们懂规矩是必要的。好一点的老师会花时间解释制定某些规则的“理由”,也有不少富有创意的老师会带着学生一起参与班级规范的设计。老师们依据的理论是,参与制定班规的孩子比较愿意遵守规定。事实确实如此。

我见过墙上贴有这类班规的教室。有些图表是由工作量过大的老师草率完成的,有些却是精美到足以让《财富》五百强的董事眼睛一亮。我见过有意义的规则(不可打架)和没什么道理的规则(不可大笑),形形色色。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班规其实是好的——这可以让孩子们学习适应不同的环境。

我对规则没有异议,孩子们需要学习如何处理行为界线和期待。我当然不是个无政府主义者。在开了一天教职员发展会议后回到办公室时,我会不会因为罗伯特在代课老师面前表现良好感到开心呢?我会很感动。这样的表现已经把罗伯特带上通往成功的正确道路,遥遥领先多数同学。这告诉我罗伯特知道规则(并非所有孩子都如此)、接受规则(这样的孩子更少),而且愿意身体力行。如果罗伯特和他班上的同学是从第四阶段来思考的,那就已经比大部分的小孩好太多了。你大可以主张这些好的目的足以让手段合理化,但如果我们要孩子接受有意义的教育,我们真的想要罗伯特只因为“第二十七条规则”说他应该这么做就这么做吗?

我曾遇到一位采取有趣方式教孩子说“谢谢你”的老师。他制定的规则之一是,如果老师给学生一个东西——计算机、棒球或糖果,学生有3秒钟的时间对老师的善意表示感谢并说声“谢谢你”。要是做不到,礼物就会马上收回去。

这个方法很有效,孩子们总是把谢谢挂在嘴边。惟一的问题是:他们对于收到的礼物没有真诚的感激,他们不过是遵守规则而已。这个“教育”也未扩展到孩子的其他生活领域。某天晚上,我带着这群孩子去看戏,和戏院里的其他孩子相比,他们的感激之情没有什么不同。他们没有向给他们节目表和帮他们找座位的接待人员道谢,也没有向在中场休息时帮他们上饮料的人道谢。他们的班规只限于在某间教室对某位老师该有的行为。

我们不妨思考一下,如果历史课本上的人物在思维上从未超越第四阶段,那么当中有多少人要被除名。我是这么教学生的:规则固然有其必要性,然而在我们最景仰的英雄当中,有许多人之所以能成就伟业,正是因为他们不守规则。美国为纪念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制定了一个法定假日,当初这位英雄如果采用第四阶段的思维,根本无法有所作为。圣雄甘地(Gandhi)没有遵守规则,美国黑人民权运动之母罗莎?帕克斯(Rosa Parks)也没有遵守规则。英勇的劳工领袖们打破了规则,帮助其他劳工。感谢上天,梭罗(Thoreau)、麦尔坎X(Malcolm X)、凯撒?查维斯(Cesar Chavez)等人够鲁莽,突破了第四阶段的思维。悠远历史中的不凡人物是这么做的。如果要我们的孩子达到相同的境界,就要在教导他们了解规则之余把眼光放远,不受教室墙上的班规所限。人的一生中有时并无规则可循,更重要的是,有时规则根本就是错的。

能达到第四阶段是件好事,但我们必须更加努力,更上一层楼。

第五阶段:我能体贴别人

不论是对儿童或是成人,第五阶段都是很难企及的。能帮助孩子们对周围的人产生同情心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试着想象一个由第五阶段思考者所构成的世界。我们绝对听不到有人很白痴地在公车上对着手机胡扯个没完;开车或买电影票时不会有人突然超车或插队;也不会有邻居在凌晨2点吵闹不休,扰人清梦。那样的世界多么美好呀!

多年来我一直试图将这个想法传达给学生,通过带领他们认识阿坦克斯?芬奇(Atticus Finch)和《杀死一只知更鸟》,我的努力终于成功了。在小说中,阿坦克斯给他女儿斯各特一个忠告,恰如其分地阐述了第五阶段的思维:“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能从对方的角度来看待事物……除非你能进入他的身体,用他的身体行走。”很多学生将这个忠告牢记在心,没多久,这个想法便开始像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很快地,我班上的学生差不多每个人都变得非常善解人意,因为有阿坦克斯?芬奇作为他们的向导。我发现有句俗语所言不假:仁慈是有感染力的。

这些年来,帮我代过课的老师们给了我一些不寻常的感谢纸条。他们对班上的学生能自行调节说话音量感到惊讶。代课老师问孩子们为什么轻声细语,孩子们告诉他说,他们不想干扰隔壁班的学生。当这位老师说他觉得很热的时候,好几个小家伙自动拿出放在教室小冰箱的瓶装水给他喝。

饭店员工也表示,我的学生是他们见过的最和善、举止最得当的。霍伯特的小小莎士比亚们乘飞机时,机长通过机上广播表达对他们的谢意,而机上的乘客总是用掌声赞许他们安静的态度和礼貌的举止。这让身为他们老师的我,觉得既快乐,又骄傲。

但是你猜对了:我还是觉得我们可以做得更好。虽说没有什么事情比遇见一个达到第五阶段的孩子更让我开心的,但我还是想要我的学生更上一层楼。对一个老师来说,最困难的任务莫过于此,但我们不能因为困难就不去尝试。我们做得到的。一旦成功,它带给我的满足感,足以补偿这个疯狂的教育界给我的心痛、头痛,以及微薄的薪资。

我知道我们可以做得更好,因为我见过成功的实例。

第六阶段: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

第六阶段不但是最难达到的,也是最难教的,因为行为准则存在于个人的灵魂中,其中还包括了一份健全的人格在内。这种组合使得仿效成为不可能:就定义而言,第六阶段的行为无法教,也无法讲述,“看看我现在在做的事情,这就是你们应有的表现。”一旦你做出示范,就等于违背了第六阶段的定义。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条自相矛盾的行为准则,让教学者陷入两难的困窘。

我用好几个方法来教第六阶段。因为我不能讨论自己的行为准则,于是我试着帮孩子们从别人身上找出行为准则。许多卓越的书籍和电影都找得到达成第六阶段思维的人。对于父母和师长而言,寻找用这种方式思考的人是饶富趣味的——一旦你开始注意,就会发现这种人并不少。让我与各位分享我最喜欢的几个吧。

每年,我带的五年级学生都会阅读约翰?诺斯(John Knowles)的杰作——《独自和解》(A Separate Peace)。小说的主人公菲尼亚斯是一位卓越的运动员及第六阶段思维的实践者。某日在游泳池畔,他注意到游泳比赛的全校纪录保持者并不是他们班上的同学。从未受过游泳训练的他对友人吉恩表示自己破得了纪录。他简单地热了身,走上起跳台,接着要吉恩帮他计时。一分钟后,吉恩难以置信地看见菲尼亚斯破了纪录,但是她很失望,因为没有其他人在场来确认这个纪录的“正式性”。她打算致电当地报纸,还要菲尼亚斯第二天在正式计时人员和记者面前重游一次。菲尼亚斯婉拒了,而且要求吉恩守口如瓶,因为他想破纪录,也办到了,这就够了。吉恩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但我班上的学生们没有,他们自有描述和理解菲尼亚斯性格的方法。

也可以以伯纳德为例,在阿瑟?米勒(Arthur Miller)的《推销员之死》(Death of a Salesman)中,他是住在威利?罗曼隔壁的男孩。伯纳德老是纠缠着威利的孩子,要他们上学、读书,因此被视为讨厌鬼。随着剧情发展,当威利迫切地想找出他和孩子们失败的原因时,伯纳德出现了,但是行色匆匆。他现在是一名律师,手上有个案子在办。他疾行而过时,伯纳德的父亲提到那个案子正在美国最高法院审理当中。当威利对伯纳德竟然从没提起这么惊人的事情表示惊讶时,伯纳德的父亲对威利说:“没必要说啊,他已经在做了。”

通过这些例子,我奋力和ESPN与MTV频道,以及这些频道视为理所当然的矫情卖弄、辱骂攻击,以及“世界惟我独尊”式思考搏斗。我试着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看到不同的观点。

我也会播映主角为第六阶段思维者的电影给孩子们看。其中的一个角色是电影《正午》(High Noon),由演技精湛的贾利?古柏(Gary Cooper)饰演的警长威尔?凯恩。枪手要杀凯恩,镇上每个人都要凯恩逃命去,理由各异。有人想让枪手控制小镇,以求生意兴隆。副警长要他离开,因为他觊觎凯恩的职位。凯恩的妻子魁克出于宗教理由要他躲避正面冲突。但凯恩选择留下来。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即使被所有人遗弃,即使命在旦夕,他仍忠于自己的原则。要孩子们达到这样的境界是非常高标准的要求,但我还是这么要求他们。

最物超所值的第六阶段思维范例,是摩根?弗里曼(Morgan Freeman)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所饰演的瑞德。我很清楚大部分的小学生看不太懂这部寓意深远的电影,但是第56号教室是个特别的地方,所以我每年都会有一天在放学后播放这部电影给班上的学生看。瑞德是监狱里的囚犯,因为谋杀被判终身监禁。每10年他都有假释出狱的机会。片中,他和假释审查委员会面好几次,每次都对委员会说他已经洗心革面了,但申请总是遭到驳回。在一个较为轻松的场景中,在狱中度过大半辈子的瑞德说出了他的心声。他告诉一位假释审查委员,自己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改过向善,至少不知道审查委员们说的改过向善是什么意思。当被问道他是否对自己做过的事感到后悔时,他说他很后悔。他说,这不是因为委员们想要听到他这么说,也不是因为他在坐牢,他是真的由衷感到后悔。由此看来,他已经蜕变成一个了解自己的第六阶段思维者了。他的行为不是取决于恐惧、取悦他人,或是规则;他已经有自己的一套行为准则。于是,他假释出狱了。

如果你对于引导孩子达到这种境界的思考持怀疑的态度,我不怪你。任何拿出真心、诚意对待教育这份工作的老师,都会暴露在惨痛失败和心碎失望的风险下。不久前,我教过的两个学生回到学校来,做了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几年前,他们满脸笑容地坐在我的教室里,参加了课外活动,也演出了莎翁名剧。我带着他们到华盛顿特区、拉什莫尔山(Mount Rushmore)、大提顿国家公园(the Grand Tetons),以及黄石国家公园(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旅行;我的相册里满是这两个男孩微笑、大笑,欢度美好时光的回忆。毕业时他们写给我的感谢短笺还在手边。两人都承诺未来将秉持两倍的和善与勤奋。没想到,他俩在某日下午带着烟幕弹回到母校,跑过大厅和走廊,向教室投掷烟幕弹,恣意毁坏公物,教师的车辆也一同遭殃。我的车就是他们第一个下手的对象。一连好几个星期我都睡不好,我不断地反问自己,这两个孩子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变成这个样子。

但这就是我的工作。每一个关心孩子教育的老师和父母都会这么做。我们对孩子有很高的期望,并且尽力而为。正因为孩子们无法无天,所以我们更需要提高期望,不能让无可救药的行为迫使我们降低标准。我拒绝回到过去那种“我说你照做”的层次,我也不会骗自己去相信学生对我的景仰是一种成就。我办不到。

几年前,我因为到另一州给一些老师们演讲而请了一天假。我按照一贯的做法,只提前把请假的事情告诉学生。我不跟他们讨论在其他老师代课时不守规矩会有什么后果。我没有承诺守规矩可以得到奖赏,只说我会想念他们,演讲第二天再见。

回到学校时,我发现代课老师留给我的纸条,大意是称赞我的学生们很棒。我只瞥了一眼即着手准备当天的课程。约一个小时以后,在上数学课时,孩子们正安静地做着分数习题,有位身材矮小的女子走了进来,手里牵着她6岁大的儿子。她用西班牙文问我能否谈谈。她说,前一天她就读于一年级的儿子在走路回家时遭人殴打,还被对方抢了背包。其他学生看到他的遭遇也见怪不怪,不是袖手旁观,就是若无其事地从旁经过。但有一位路过的小女孩将他扶到路边,带他到喷水池梳洗,并且一路陪着他,确认他安全到家。男孩的母亲在当天上午走访各教室,希望找到帮助她儿子的女孩,对她说声谢谢。

我问全班是否有人知道此事,大家都说不知道。因为我前一天不在学校,所以我也毫无头绪。我告诉那位母亲可以去查是哪些班级,并且对小男孩说,这个世界虽然有坏孩子,但也有愿意对他伸出援手的好心人,试着让他宽心。于是这对母子向我道别,继续去找那个女孩。

关门时,我注意到班上的孩子议论纷纷,推测做这件坏事的是哪个校园恶霸——有几个人嫌疑重大。在全班32个孩子里,有31个人加入讨论,只有布兰达低着头继续做着她的数学习题。布兰达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她很讨厌数学(她是个阅读高手,以前常常开玩笑地对我说,我想试就试试看吧,但是绝对不可能让她相信算数是很美妙的)。

我盯着教室后排角落弓着背盖住数学习题的布兰达看。在非常短暂的片刻,她抬起头,没察觉到我正注视着她。她抬头是因为心中有个秘密,想知道别人是否知情。直到我俩的眼神瞬间交会,我才望向别处。她眯着双眼,严肃地对我摇摇头,要我别插手。“什么都别问,也别把你心里想的事情说出口。”她的脸这样告诉我,随后就低下头继续做功课。

那女孩就是布兰达,是她对小男孩伸出援手,但她的匿名计划因为早上的那对母子而露出破绽。我要其他学生回去写他们的习题并继续上课,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布兰达已经到达第六阶段,没人知道她做了什么。在往后的几年里,我一直和她保持着很亲近的关系,但是我们从没聊过那天发生的事情。

我想,这就是最美好的境界了。(文/雷夫•艾斯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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