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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0.1元!青岛第四次启动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核心提示: 2018年12月29日零时起,将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公里租价下调0.10元。

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最新一期成品油价格公告,从2018年12月28日24时起,我省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为6.42元/升,连续三次下调后累计跌幅为0.84元,已超过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规定的0.67元/升。根据《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的通知》(青价费〔2017〕21号)规定,决定从2018年12月29日零时起,将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公里租价下调0.10元,普通型巡游出租汽车车公里租价调整为2.00元、礼宾型巡游出租汽车车公里租价调整为2.50元。与车公里租价相关的低速等候费、空驶费也做相应变动。其他运价政策仍按青价费〔2017〕21号文件规定执行。

市交通运管部门要抓紧协调质监部门,做好计价器调整工作,对具备远程调价功能的计价器,及时完成运价远程调整工作;对不具备远程调价功能的计价器采取人工方式调整。在此期间,调整前后的两种运价并存,即已完成程序更新的车辆,按新的运价规定执行;待程序更新的车辆,按原运价规定执行。同时,要做好出租汽车运价标签的印制、更换工作,过渡期间,对已完成程序更新的车辆,应及时清除原有的运价标签,新标签到位后及时更新。

此次运价动态调整的执行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区行政区域内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工作,由各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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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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