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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款人”冲上热搜!网友吐槽:下次能不能

众所周知今年的“双11”比往年来的更早一些昨天半夜你是不是也等着零点一到就付钱的“尾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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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说,

“这么多年了,

我也着实不是很理解为什么付尾款要在半夜,

是怕白天人清醒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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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大实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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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点儿

各位小伙伴睡醒了吗
来说说昨天的尾款付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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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打工人”晚上“尾款人”经历了昨夜“混战”小编才后知后觉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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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心心付定金

等到要付尾款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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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每年一到双十一

就怎么也按捺不住想花钱的心……

有网友表示
“双十一到底买什么

不买我又觉得亏是怎么回事”

“我没有特别想买的东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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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吐槽

“今年双十一又是0点开始

真的不想熬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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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双十一,

你们也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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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说点让“尾款人”开心的事情~你的快递可能已经出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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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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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尾款收到快递就结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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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过的最大套路是分两波支付11月1-3日是第一波11月11日为第二波
“双十一”期间各种抽奖、免单活动较多消费者收到这类信息后一定要仔细甄别

双十一“买买买”

记住以下几点

守住你的“钱袋子”!

 




>>收到自称客服的来电,请勿轻易相信,可先到正规网站核实交易信息或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官方电话核实。

 

>>请勿轻易将验证码、银行卡余额、银行卡密码等提供给“客服人员”,更不要按照对方指示操作;特别要注意不能提供验证码,这是最后的防线。

 

>>接到需要货到付款的快递时,应先仔细核对信息及物品,对于来历不明的快递一律拒收,以免上当;有关自己个人信息的快递单据,应先撕毁或者涂黑再丢弃,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网购时要选择有网上经营资质的商家,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应提高警惕,注意提防和甄别,小心低价诱惑的陷阱。



 

小编再次提醒
现在电商活动经常有一下过个节一下来个大促而且活动期间产品鱼目混珠退换程序比较麻烦大家还是要理性消费三思而后行啊
最后问一句,各位“尾款人”

你合并付款了吗?

付了多少尾款?

来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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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定金和订金啥区别?

能退吗?答案来了→

 



今年的“双十一”活动已经启动,数不清的商品、看不懂的规则、算不明白的折扣让许多人眼花缭乱。定金要不要付?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打折商品能否退换?商品明降暗涨算不算欺诈?


解密“双十一”期间可能存在的那些套路,帮助各位买得放心、用得顺心。




问:如果一时冲动付了定金,还有后悔的机会吗?商家收了定金不发货,又该怎么办?
答: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同时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就定金而言,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支付定金后后悔,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问:定金不能退,订金、预付款、意向金等又该如何理解?
答:严格地讲,订金并非法律概念。其目的在于缓解收受订金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总的来说,“预付款”“订金”“意向金”均不属于定金,下单前一定要仔细辨别,要注意,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问:熬夜、凑单就是为了省点钱,却发现所谓的“活动”是某些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的陷阱。法律对“明降暗涨”是如何定义的?
答:商家虚构原价、暗中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并索赔。
问:打折、参加活动的商品一经出售概不退换,商家如此规定能获得法律支持吗?
答: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话,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但也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问:网购过程中如果与商家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有哪些途径可维权?
答:消费者可以向购物平台申请维权,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实在难以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此外,在网购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购物发票、快递单、发货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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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央视新闻客户端、微博网友、新浪微博、       21世纪经济报道、东方网、深圳特区报、       澎湃新闻、红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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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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