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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交警曝光两家隐患企业 车辆逾期未检验

核心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为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时消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青岛交警高新区大队曝光青岛荣富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砼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两家隐患企业,车辆逾期未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高新交警在此提醒,全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的车辆上路行驶,同时要严格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工作,警示车辆驾驶人安全出行,共同营造良好交通安全出行环境。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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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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