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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推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推进企业本质安全

作为企业本质安全的有力抓手,2018年,“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已在我市全面推行。

“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核心是抓住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这两个企业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抓标杆企业建设、抓标准认定、抓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抓员工教育培训,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实现由过去的被动预防事故,向主动防范事故转变。

年初,面对个别行业个别领域小事故多发频发现实,市安全监管局主动作为,提前实施顶层设计,全面塑造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之魂。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中,全面打造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全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下发《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成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定期研究标杆遴选、风险摸排、隐患排查、培训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编制了任务横道图,建立了“双简报、一通报”制度,每周各发布一期对区市部门内部业务处工作简报,每月对全市总体工作进展或省巡察信息平台应用情况进行一次通报,交流工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在此基础上,各区市、部门成立督导推进组,每周定期下企业督促、指导开展工作。通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全市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针对全市企业面大量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以及对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不懂、不会、不干”的实际,大力实施全员化培训观摩,着力夯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之基。多次邀请国家和省安全专家对全市行业部门安监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第三方评价机构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人数达13800人次,并召开多次交流会议,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创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工作交流微信群,并在“青岛安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辟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栏,加强学习交流,提升工作技能。坚持观摩推动,在全市10个省市标杆企业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体系建设观摩会,实地学习交流,现场推广经验,形象直观地培训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人员。

选取18家省级标杆企业、126家市级标杆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坚持对标看齐,以点带面,从线到面,加快推动形成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氛围。制定统一模板,提高建设效率,编写1300种风险告知卡模板,并对六大行业(轻工、机械、纺织、建材、冶金、有色)以及职业卫生的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卡模板进行分类整理并下发至企业,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选择运用模板中的告知卡,根据风险告知卡内容完善“一企一册”,提升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效率。

扎实开展评定验收工作,组织召开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验收评定工作会,全面部署检查验收,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质量效益。坚持试点先行,组织专家对1969家工贸企业进行试点验收,并根据试点验收情况制订《工贸行业双重预防体系验收方案》。坚持“三步走”验收,第一步由各区市和部门进行初验;第二步,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各区市和部门查找出企业创建的不足,并督促企业整改;第三步由市安全监管局聘请专家进行验收。坚持因企制宜、因企施策,采取成熟一家、验收一家,验收一家、合格一家的方式,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为进一步倒逼区市、企业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了局领导包区市督查工作机制和处长负责制,强化对区市体系建设的督查和指导,跟进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双月督查、单月执法”活动,自8月份,在全市层面组织实施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查,共督查企业89家,检查问题549项,编发了督查通报。各区市制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专项执法计划,并开展了执法活动,通过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执法手段,倒逼企业健全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截至10月底,全市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执法共1814家企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总数2791项,立案77起,共罚款366.49元,对风险隐患双重体系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目前,全市已累计培育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565家,其中省级标杆企业18家,市级标杆企业126家,县级标杆企业421家,先后形成了“青岛雀巢” 经验、“青啤”做法,通过标杆企业带动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开展工作,把好的经验作法转化为具有青岛本地特色的工作实践。今年1-11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9.5%、45.9%,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有效减少了各类事故发生。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真正实现了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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