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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闯安检被行拘”的警示价值

“我今天一定要进去!必须要进去!”近日女子马某带着女儿赶到杭州城站火车站安检口时,已是11点50分,她们要乘坐的K1264次列车定于11点53分发车,已经停止检票,而且马某手上只拿着身份证,并没有车票。马某不顾民警阻拦,想要往里冲。受到民警警告制止后,情绪激动的马某,一口咬住了民警的右臂,当场被特保控制,并以扰序和阻碍执行职务,被处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

停止检票、关闭安检口,意味着列车已经进入准发车时间,不再允许有乘客擅自进站。这既是铁路运输的行业规矩,也是为确保乘客人身安全、保障铁路运行通畅而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铁路职工和乘车旅客在内的所有人,都必须且有责任、有义务自觉遵守规矩,这应当是和谐社会和文明公民必须具备的社会特征与素质标配。

女乘客马某明明知道自己已经迟到误点,且手中没有有效乘车凭证,但面对客运员的履职劝阻却依然不依不饶,固执任性地非要闯关进站。更令人吃惊的是,即便是客运员叫来公安民警协助管理,并受到民警“如果你继续违反相关规定的话,我们要对你进行处罚的”善意提醒与郑重警告后,马某非但没有收敛与收手,反而恼羞成怒地低头咬向民警的手臂。这显然已经超出一般性的“不守规矩”,而是赤裸裸地暴力抗法和阻碍执行公务行为,行拘七日当属咎由自取、罚当其罪。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是人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基本常识,也是维系公序良俗和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行为底线。强行闯卡进站,明摆着不是不懂规矩,而是挑战规矩、逾越规矩、践踏规矩。对于此等自以为是、目无规矩、以身试法之人,就当严肃法纪、执行规矩,让他们切身品尝到法纪的威严与违法的苦果。

这让人们想到了“管理学”中的“火炉法则”,尽管火炉本身不会主动烫人,但只要有人敢于触摸,它就必烫无疑,不会顾及触摸者的身份地位,而是谁摸烫谁。“火炉法则”带给社会的,就是其“红彤彤”的警示性、“零容忍”的实效性和“不管谁”的平等性,处罚违规者、惩戒失信者、教训狂妄者,就当毫不犹豫、毫不留情地使用“火炉法则”,不能心慈手软,没有“下不为例”。

也许,马某的违规任性或许来自两方面的考量,一是同伴马上可以拿来车票,我并非无票乘车;二是离真正开车还有3分钟,让我上车还来得及。这其实有很大的认知误区。且不说短短的3分钟能否满足同伴取票和马某登车所需用的时间,乘车安全不能仅凭自我感觉或寄希望于可能的侥幸。铁路方面设计在开车前多长时间停止检票,是有充分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的。

更为重要的,乘车秩序一旦被确定为“规矩”,就应当是刚性,不能随意更改和变通,“规矩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有特例。这里的明显悖论就是,允许停止检票后距开车前还有3分钟的可以进站,那2分钟的要不要进站。硬闯安检口被行拘警示人们,法律非儿戏、规矩不可逾、公德当自律、试法必受罚。(郑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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