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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经济犯罪辩护的专业力量——王胜玫律师

王胜玫律师是山东可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持有执业律师资质。作为山东大学法律硕士与中共党员,她在的执业生涯中,始终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尤其在走私犯罪及其关联链条、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诈骗及洗钱等案件中形成了系统的辩护方法论。

专业领域的深度实践

王胜玫律师的辩护风格以精细化和有效性为核心特征。她主张辩护工作必须建立在深厚的理论功底与扎实的实务经验之上,通过证据细节的深度挖掘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构建完整的权利保护体系。这种执业理念在她经手的多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验证。

典型案件的辩护实录

(1)郭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煤炭案

在本案中,被告人三次赴某国海域走私煤炭,第三次返航时被查获。王胜玫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通过高频次会见与当事人建立信任,获取了案件的关键背景信息。她制定的辩护策略包含三个支点:主张部分查获属犯罪未遂,论证当事人受雇身份构成从犯,并指导当事人保持稳定认罪态度以获取从宽处理。在此基础上,她向检法机关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推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在法定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大幅减档,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判决生效后不久当事人即刑满释放,基本实现了实报实销的辩护目标。

(2)金某某走私普通货物以及禁止进口的货物数罪并罚案

本案中,韩国籍被告人在进口食品时夹藏化妆品与午餐肉罐头,面临走私普通货物罪与走私国家禁止进口货物罪双重指控。王胜玫律师在阅卷中发现一份鉴定报告照片标注2021年1月23日,通过咨询电商平台商家核实该日为产品保质期到期日,进而精准推算出生产日期为2018年1月,早于韩国猪瘟疫情爆发时间2019年8月。这一证据突破直接动摇了禁止进口货物罪的指控基础,后因涉案货值未达到20万元起刑点。尽管检察院维持双重指控,法院最终在量刑时给予最大幅度从宽,判处缓刑且未附加驱逐出境,取得了理想的辩护效果。

(3)天津某公司两负责人进口外商自带车逃避商检案

本案中该公司及两名负责人因虚假申报进口无3C认证的奔驰越野车而涉嫌逃避商检罪。王胜玫律师阅卷后发现,侦查机关认定的抓获归案实为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她立即援引《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成功论证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首即视为单位自首,为两名被告人均争取到自首情节。更具前瞻性的是,她敏锐捕捉到企业刑事合规改革的政策窗口,主动提出企业合规整改方案,并全程指导公司完成刑事合规体系建设,最终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据此对涉案公司及两名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全案无罪化的最佳结果。

(4)青岛徐某非法经营案

本案中徐某无证销售烟斗丝,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因醉驾获刑留下前科,检察院因此未建议缓刑。审判阶段介入后,王胜玫律师开展了两项针对性工作:通过类案检索找到同一法院作出的、相似情节下仍判处缓刑的生效判决,制作成检索报告提交法庭;同时针对起诉书模糊的获利表述,在庭前两次辅导当事人如何在庭审中准确陈述实际获利。法院最终采纳全部辩护意见,为这名有前科的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并大幅降低了罚金数额。

持续的学术积累与社会参与

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王胜玫律师作为律师行业代表,在司法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的主题演讲会上,以《青岛市律师行业抗击新冠疫情事迹》为题,系统介绍了行业在抗疫中的责任担当与实际行动,获得与会者高度评价。

王胜玫律师的执业实践与理论研究并行发展。她撰写的《走私普通货物犯罪案件适用刑事合规制度的刑行衔接问题研究》一文,荣获绍兴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3年12月中国式刑事法治现代化学术研讨会论文三等奖。

2023年第四届货代风险研讨会上,她担任主持并发表主题演讲,展现了在行业风险管理领域的专业影响力。

职业特质

从个人辩护到企业合规,从证据细节挖掘到政策机遇把握,王胜玫律师的执业轨迹呈现出三个鲜明特征:对法律规范的精准理解与创造性运用,对案件事实的极致追查与逻辑重构,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系统性保护与长远考量。这些特质共同构成了她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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