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一人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来源:青岛西海岸发布    更新时间:2022-09-23 09:50  

9月21日,

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表彰大会召开,

黄岛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

史丽丽

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在法院工作的21年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第五届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先进个人、全市政法英模……史丽丽办公室抽屉里的荣誉证书,摞起来有一大堆。翻开她去年的“司法答卷”,审结交通事故类纠纷1376件,没有一起上访案件。她已是黄岛法院质量的名片、效率的代名词。

▲史丽丽展示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证书。

在史丽丽看来,司法为民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彰显在办案的细微之处。因此,她的案子大部分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她总是将法理和情理分析得透彻明了,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由于她的微笑服务和拉家常的接地气工作方式,她的案件调撤率在70%以上,服判息诉率超过90%。

2009年至今,史丽丽审结各类侵权案件万余件,其中2019年度审结1152件,2020年度审结1287件,2021年度审结1376件。所审结案件无一起上访事件,无一件被发回或被认定为错案。

在长达10余年的审判实践中,史丽丽总结出了“分、和、快”三字工作法则。其中,“分”即科学分类,找规律,将相同类型的案件放在一起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和”即调解和释疑并用,努力息诉止纷;“快”即快审快结。当庭宣判案件做到三日内送达,定期宣判案件全部当庭送达。2008年至今,史丽丽审结案件的数量一直位列黄岛法院前三名,她也于2011年率先成立了个人工作室,承担起全院四分之一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虽然这些年获得了不少荣誉,但史丽丽对所取得的成绩没有丝毫骄傲和自满,她坚持“8+1”工作模式——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上班。面对新的荣誉,史丽丽坚定地说:“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就是要为人民服好务,这是我工作的标尺。我将一心为公、一心为民,努力为人民多做实实在在的事,为法治天平增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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