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 > 房产 > 正文

锦绣首府车位刚启用就降价 几百户业主要求退租

车位刚启用开发商就降价3万块,这让锦绣首府小区的业主们大呼受骗。“开发商在售卖前两批车位时承诺,以后的价格只涨不跌。结果前期高价出售,后来又进行低价团购,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前期购买的业主们集体要求退租车位,遭到开发商的拒绝。该小区开发商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车位不是降价,而是工抵车位的团购活动,“都是原价抵给工程方来抵账,我们只是代办手续而已。”

车位刚启用却降价

王先生在西海岸新区锦绣首府小区购买一套住房,开发商是青岛煜孚置业有限公司,“他们最初卖房时就卖车位,因车位位置不同,价格一般在77000元至92000元不等,开发商承诺以后的车位价格只涨不跌。而且第一批售卖的车位限购一个,开发商让大家摇号,也造成了比较紧张的局势。”

今年5月25日至30日,小区开始陆续交房,开发商也推出优惠活动,开始售卖第二批车位。此次活动最高的车位价格还是92000.但购买的业主可获得一次清空购物车的机会,限额1999元。如三人组团购买,每位还可获得1000元加油卡。“开发商承诺会在6月30日前兑现,后来又说太麻烦了,会直接返现金。结果现在快半年了,大家也没收到钱。”王先生说。

本应在6月30日交付的车位,因地下车库漏水和潮湿,直到11月份才正式启用。而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车位才刚启用没几天,11月13日业主们突然收到物业管家发出的通知:锦绣城售楼处将于年底前搬迁,届时部分业务将暂时停止办理。为满足业主地下车位的使用需求,售楼处特组织本次车位团购活动,请有车位使用需求的业主务必参与本次团购。

开发商此次售卖车位,是以团购工抵的名义降价3万块。车位突然变成6万,这让前期几百户购买车位的业主大呼受骗。王先生称,突如其来的降价没有提前进行过公示,也没有向业主们征询意见。“前期高价出售,后续又进行低价团购,这属不属于恶意降价?而且开发商对前两批业主有承诺,突然降价是否是欺骗消费者?”

锦绣首府业主要求集体退租

王先生和其他业主还质疑开发商工抵车位说法的真实性,“是不是打着工抵的旗号来赚钱?”王先生告诉信网,不只锦绣首府小区如此,锦绣城的雅园、和园小区都存在同样的套路。“雅园小区的车位还没交付,开发商就搞团购活动将车位降价,让前期购买的二百多户业主接受不了。”

王先生还表示,锦绣首府的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不允许买卖。而开发商和业主们签订的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中约定,车位租赁期限自交付之日起算20年,承租期满后,该车位承租期限将无偿延长至房屋所有权期限届满之日。“开发商这不就是以租代售,打擦边球买卖车位?”

11月17日上午,近百位业主一起来到售楼处要求退租,终止车位租赁协议。“我们可以承担协议中约定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开发商降这么多真的接受不了。前两批都购买车位的业主相当于直接损失了一个车位,我们完全可以把高价退了去租便宜的。”而开发商对业主们的退租要求并不支持,称业主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开发商:工抵团购活动不是恶意降价

对此,信网拨打了锦绣首府车位销售的电话,对方表示她既是售楼处也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车位并不是降价,只是工抵车位的团购活动,过后再买的话还是92000元的价格。“都是原价抵给工程方来抵账,我们只是代办手续而已。”

该工作人员还称,工抵合同也是有的,并不存在打着工抵的旗号来恶意降价。“前期我们也有工抵的房子,锦绣城四期五期也有这个活动。”而对于业主们集体要求退租后的解决方案,“这个不太清楚,不知道怎么处理的。”信网询问是否有负责人电话时,对方也予以否认。

关于第二批业主购买车位后的返现问题,“等钱下来我们会给业主们通知,不会不了了之。现在已经在走流程了,预计时间也不是我们能控制的。”该工作人员也否认此前有给业主们承诺会兑现的时间。

市场监管所:此事正在调查中

信网从隐珠市场监督管理所了解到,锦绣首府车位一事目前还在调查当中,暂时没有结果。“虽然很多业主们都反映,前期开发商承诺车位不会降价,但都只是口头说,提供不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业主们都是利益相关方,所以口头说明不能采信。”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最好有录音或书面的证据来证明,销售人员、置业顾问等保证过不会降价,但这个证据也仅针对单个业主。“因为牵扯到纠纷和立案,所以需要有效的证据。”

那开发商工抵车位的情况是否属实?“因为涉及的材料较多,这个还在调查当中。”开发商若降价出售车位,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要征求业主们的意见。而对于业主们提出可以支付违约金来终止车位租赁协议的方案,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是业主们想违约就可以违约,“因为业主们和开发商的约定已经完成,目前不存在可以违约的条件。”

针对王先生和业主们对开发商存在变相买卖车位的质疑,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和业主们约定,“车位租赁期限自交付之日起算20年,承租期满后,该车位承租期限将无偿延长至房屋所有权期限届满之日”是合理的,“目前整个西海岸新区都是这样处理人防车位。”

据悉,我国《人民防空法》在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而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中也有进一步明确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据此可知,开发商对于投资建设的人防车位是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的。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