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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青岛“气质”全省第三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2月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就1月份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和空气质量预测等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2021年1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47.8%,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4μg/m3,同比下降24.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2μg/m3,同比上升1.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41,同比下降9.2%。在2021年1月全省16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中,优良天数比例、细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等三项指标,青岛分别排全省第三。

资料图。于滈 摄

针对1月份出现的不利气象过程,省生态环境厅于1月23日至27日派出4个检查组,对济南、枣庄、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菏泽8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企业96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34家,并对发现的61个问题进行了督办。

据悉,经预测,春节期间全省扩散条件相较去年偏差,出现中至重度污染的可能性较大,特别是11-13日(除夕至初二)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部分城市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对此,省生态环境厅再次向广大公众呼吁,从自身做起,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守法者、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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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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