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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消费你满意吗?去年咱们全国第三,今年有新目标!

核心提示: 4月22日下午,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在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会议总结了前期“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工作情况,部署推进2020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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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4月22日下午,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在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会议总结了前期“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工作情况,部署推进2020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会议指出,2018年以来,我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放心消费环境共建机制初步形成,建立完善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2019年,我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得分81.49分,在100个测评城市中排在第3名。三是放心消费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显现,以放心消费地图为核心的“一网一图一平台”加快推进了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示范建设,着力打造十条放心消费示范街。四是放心消费创建举措各具特色,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推出了预付卡消费投诉“黑名单”制度。五是放心消费创建氛围日益浓厚,集中投放“放心消费在青岛”专用标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发布大型商场NPS消费口碑指数,对全市30家大型商场消费者满意度进行排序,引导经营者提高服务水平。

会议强调,消费关系民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今年受疫情影响,我市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市委、市政府强调要咬定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放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此特殊时期,我们作为安全消费的维护者、放心消费的推动者,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会议要求,2020年的工作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围绕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工作。一是要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为目标,创新监管机制。按照市委提出的15个攻势和2020年10个民生领域提升行动等要求,在创建体制机制上要有突破、有特色、有亮点,着力建立放心消费的长效机制。二是要以提升经营者诚信度为目标,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经营者创建主体作用,打造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挥创建载体作用,抓好“一网一图一平台”和“十千万”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三要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为目标,抓好社会共治。抓好“消费纠纷管理服务提升行动”,使投诉量显著下降;要把消费者的感受度作为评价的基本依据,使创建成效做到可检视、可评判、可感知;要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消费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在2020年的工作中组织领导要到位、统筹协调要到位、督导宣传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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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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